無視法律的男子改裝買賣“問題摩托” 被判連帶賠償83萬元
事情要從一個叫“大奎的年輕人說起”,大奎騎著剛買來不久的二手無牌摩托車撞到一輛電動車開始說起,,這兩車相撞還能有什么好結(jié)果,,電動車主成了植物人,而大奎只是輕傷,,然而植物人的電動車主去世了,,電動車家屬把大奎告上法庭然后要求他賠償83萬,然后奇怪的是,,被告人除了大奎還其他兩個人,,分別是陳某與李某,這兩人是上一任賣家,,這撞到人的摩托車跟這兩個被告脫不了干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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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某與李某是導致電動車主發(fā)生事故跟這輛摩托車有著直接關系,,原本,,陳某是這輛摩托車的第一任車主,而這輛摩托車子檢驗發(fā)現(xiàn)早已經(jīng)超過有效期了,,并且已經(jīng)過了強制報廢期偏,,偏就在這報廢期的節(jié)骨眼上,陳某決定把車賣了,沒年檢,,也沒投保交強險,。陳某把這摩托車賣給了李某,而李某自家開了家百貨店,,順帶修修摩托車,、電動車啥的,并不具備回收,、拆解摩托的資質(zhì),。
其實在轉(zhuǎn)賣的時候,陳某其實也擔心李某再把整車賣給別的人,,給自己惹麻煩,,于是卸了號牌,連同車輛行駛證等一并控在手里,。另外,,他還要求李某用砂輪機挫掉了摩托車的發(fā)動機號、車架號,。然而,,就是這么一輛廢車,竟真的又被某華搗鼓了出去,,以一千多塊錢的價格賣給了大奎。而奎也基本在鄉(xiāng)村道路騎騎,,以為不會有事,,哪曉得出了大劃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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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因為陳某把報廢摩托車出賣已經(jīng)構(gòu)成違法,而李某明知故犯把報廢摩托車改裝后再賣給當事人大奎,,便有了這一連串了事故賠償事件,,法院一審判大奎賠償事故造成的損失83萬元,陳某,、李某負連帶賠償責任,。
換句話說,大奎若賠不起,,陳某和李某就得賠錢,。《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guī)定:拼裝車,、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或者依法禁止行駛的其他機動車被多次轉(zhuǎn)讓,,并發(fā)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當事人請求由所有的轉(zhuǎn)讓人和受讓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辦案法官提醒:報廢車或臨界報廢的車,,應當依規(guī)依法處理,萬不能貪圖小利違法轉(zhuǎn)讓,,否則有百害而無一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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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車報廢與汽車一樣,,正確步驟如下:
首先:機動車所有人持身份證明、機動車登記證書,、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號牌到所屬車管所填寫《機動車停駛、復駛/注銷登記申請表》,。確認車輛唯一性,,審核交驗手續(xù),車管所會開具《汽車報廢通知書》交付申請人,。
其次:申請人帶著證明將機動車交售給有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資質(zhì)的公司,,機動車回收企業(yè)在回收處理完畢后,會出具《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副本原件,。
最后:申請人到車管所提交《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副本原件,,辦理注銷登記后領取《機動車注銷通知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