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司法主管機構官員在5月24日下午召開記者發(fā)布會,,表示臺灣現行的婚姻管理規(guī)定違反臺灣地區(qū)憲制性規(guī)定中保障婚姻自由及人民平等意旨,,應在兩年內完成相關規(guī)定的修正或制定。如果相關規(guī)定修訂逾期未完成,,同性伴侶可依照現行婚姻登記規(guī)定到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一石激起千層浪,這個消息的出臺引發(fā)了各界的激烈爭論,。
筆者認為在臺灣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問題上,臺灣的娛樂業(yè)和藝人們絕對功不可沒,。讓我們來細數下這群“開辟道路”的勇敢“先驅們”,。
(1)臺灣著名作家——白先勇,他曾在香港公開表示自己為同性戀者,。他的長篇小說《孽子》除骨肉親情外,,書中對于臺北部分男同性戀社群的次文化,以及同性性交易等情節(jié)不避諱的描寫,,格外引人注意,。小說以一名因其同性性傾向遭乃父逐出家門的少男“李青”的視角,講述一群以1970年代臺北新公園為集散地,,不為主流社會所接納的男同性戀者的故事,。2003年,臺灣公共電視臺將其改編拍攝為同名電視劇,,引起社會上各種關于同性戀議題的談論,。
(2)蔡康永,,1962年3月1日出生于臺灣省臺北市,,臺灣東海大學外文系本科,美國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碩士,,中國臺灣節(jié)目主持人,、作家、設計師,、演員,、編劇、導演,。
蔡康永是少數公開坦承同性戀性向的臺灣知名人士,與男友劉坤龍(George)從1994年相戀19年,,劉坤龍是臺北土城德霖技術學院土木工程系的英文老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