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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艷芳當年為什么寧愿把遺產交給信托基金,?
任匯豐國際信托的主管提及,,梅艷芳擔心一旦把遺產一次交給梅母而不作任何安排,會很快便會被敗光﹕「唔想阿媽好快就一毫子都無,,要做乞兒,!」
而這與梅艷芳的生前好友陳法蓉所說也不謀而合。
每月支付梅母數萬生活費,,足以保證她的日常生活,梅姑的設想是好的,,卻沒想到梅母一定要爭得全部遺產,。
梅媽每年大約花費400萬元,,她有生之年用盡遺產機會微小,,之所以爭奪遺產,就是和樊勝美父母異曲同工的「女兒就是賺錢工具,,賺的錢都是我和兒子的」思想在作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