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
李某是否可以主張損害賠償,?
根據(jù)《婚姻法》的相關規(guī)定,,可以主張損害賠償?shù)那樾伟ǎ?strong>重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以及虐待、遺棄家庭成員,。偶爾一次性行為即可導致懷孕,。因此,張某婚內與他人通奸生子并不能直接推定為張某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司法實踐中,,類似李某這樣的情形主張損害賠償獲得法院支持的可能性比較低。
(04)
李某是否可以主張張某不分或者少分共同財產(chǎn)?
在離婚時,,一方可以主張另一方不分或者少分財產(chǎn)的情形主要有兩個:第一,,另一方在離婚時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chǎn);第二,,另一方在離婚時偽造債務。除上述情形外,,對于夫妻共同財產(chǎn),,原則上按照照顧女方和子女的原則進行分配。
因此,,李某在離婚時并不能主張張某不分或者少分財產(chǎn),。
通過上述分析可知,一方婚內與他人通奸生子的,,另一方可向法院主張親子關系不存在,,將貨退至“隔壁老王”,如果另一方無法容忍一方婚內與他人通奸生子的行為,,還可要求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