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
李某是否可以主張損害賠償,?
根據(jù)《婚姻法》的相關(guān)規(guī)定,,可以主張損害賠償?shù)那樾伟ǎ?strong>重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以及虐待,、遺棄家庭成員。偶爾一次性行為即可導(dǎo)致懷孕,。因此,,張某婚內(nèi)與他人通奸生子并不能直接推定為張某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司法實踐中,,類似李某這樣的情形主張損害賠償獲得法院支持的可能性比較低,。
(04)
李某是否可以主張張某不分或者少分共同財產(chǎn)?
在離婚時,,一方可以主張另一方不分或者少分財產(chǎn)的情形主要有兩個:第一,,另一方在離婚時隱藏、轉(zhuǎn)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chǎn);第二,,另一方在離婚時偽造債務(wù),。除上述情形外,對于夫妻共同財產(chǎn),,原則上按照照顧女方和子女的原則進行分配,。
因此,李某在離婚時并不能主張張某不分或者少分財產(chǎn),。
通過上述分析可知,,一方婚內(nèi)與他人通奸生子的,另一方可向法院主張親子關(guān)系不存在,將貨退至“隔壁老王”,,如果另一方無法容忍一方婚內(nèi)與他人通奸生子的行為,,還可要求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