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wǎng)北京9月16日消息(記者崔天奇)據(jù)中國之聲《新聞和報紙摘要》報道,,今年3月,,上海一11歲的男孩使用共享單車遇車禍身亡,。他的父母起訴客車公司,、保險公司以及運營ofo共享單車的公司。索賠總金額超過800萬元,,雙方辯論焦點包括,,容易被兒童非正常開啟的車鎖算不算缺陷,以及引發(fā)致命車禍的,,到底是兒童違法騎行,、家長疏于管教、還是共享單車企業(yè)沒有盡責,。
被告代理律師:12歲以下的小孩騎車上馬路是違法行為,,騎車上馬路才是導致事故的直接原因。
原告代理律師:由于被告疏于管理職責,,加上被告的自行車車鎖有安全隱患,,導致不應當騎行的小朋友騎行,而導致的必然后果,。
庭審持續(xù)兩個多小時,,沒有當庭宣判,法院將會向各方寄送判決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