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介紹,,在涉案實體店里,一些價格低廉的酒水飲料會以高出實際價格的幾十倍售賣,,如一瓶原價不足10元的低檔紅酒兌入雪碧后,,一扎可以賣到數百元。若受害人提出異議,,店內“保安”便恐嚇威逼受害人買單,。而且,這些實體店平時都不對外開放,,僅允許“酒托女”帶著受害人入內,。為了防止被警方“盯上”,這些實體店每隔幾個月就會搬到別處“另起爐灶”,。
據調查,,受害人被騙金額從1千多元到上萬元不等。每次詐騙成功后,,團伙成員都可得到一筆可觀的提成,。“鍵盤手”每成功搭訕一筆,,可從最后消費金額中收取20-25%的提成,;“酒托女”每成功“釣到”一人,可從消費金額中獲取20%-25%的提成,;“店長”和“保安”除固定基本工資外,,可從消費金額中獲取1-2%提成。
目前,,曹某等94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案件審查深挖工作仍在進行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