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故意撞人嫌疑男子被警方控制
昨日下午,,華商報記者多方了解到,,當日事發(fā)后,交警曾介入調查,,由于奧迪司機存在故意撞人的嫌疑,,該事件移交給了公安機關處理,。
警方初步調查,奧迪司機在撞張女士之前,雙方曾發(fā)生了爭吵,。目前,,具體原因警方還在調查。
華商報記者試圖和奧迪司機進行聯系,,因其被警方控制,,聯系未果。在醫(yī)院,,記者見到了一名男子,,他稱自己是奧迪司機的朋友,當日下午受委托去醫(yī)院墊付了10多萬元的醫(yī)療費,,“具體情況我不清楚,。”
經醫(yī)院檢查診斷,,張女士左腿廣泛皮膚剝脫傷,,受傷面積達35×25里米;右腿為右外踝皮膚撕脫缺損,,左右腿需要分別進行左側輕創(chuàng)反植皮手術與右側輕創(chuàng)植皮手術,。如果皮膚沒有大面積存活,則需要進行多次手術,。
醫(yī)生介紹說,,由于傷口較長,且面積較大,,因此修復難度較大,,未來膝關節(jié)的活動度可能會因此受到限制。
>>律師觀點
如司機故意撞擊,,應追究刑責
陜西浩公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王浩公說,,這起事件中,如果經過公安機關調查取證,,能夠證明奧迪車司機是故意撞擊的話,,按照刑法規(guī)定,奧迪車司機涉嫌故意傷害,,應追究其刑事責任,。
如果奧迪司機因為疏忽大意,撞傷了女子,,則屬于過失,,不構成犯罪,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進行處理即可,。
王浩公分析說,,對于有群眾提到的女子可能在占車位,,“生命高于一切,將自己的身體放在一個高度危險的位置,,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從法律角度來講,只能車占車位,,人不能占車位,,但也不能因此撞人,所以,,奧迪車司機還是應該承擔相應的責任?!?/p>
華商報記者佘暉實習生張鵬康潘子祺
昨日朝陽大悅城附近一輛跑車逃避檢查撞傷交警,嫌疑人已經向公安機關投案自首,。 今天上午,北京市公安局通報,,6月19日23時許,,嫌疑人蓋某(男,27歲,,遼寧省沈陽市人)向公安機關投案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