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5月6日電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灣高姓男子為滿足自己物質需求,,竟將16歲女友推入火坑賣淫,,1年間共性交易1162次,,檢方今天將這名吃軟飯的高姓男子起訴。
臺中地檢署起訴書指出,,現年21歲高姓男子2年前與未成年女友同居,,2人因無力負擔在外租屋的房租、水電及生活等開銷,。高姓男子經友人介紹而結識應召站經紀人范姓男子,、卓女,并向范,、卓2人表達女友想從事性交易,,希望能在短時間存到200萬元(新臺幣,下同),。
范,、卓2人表明自己的客源都在彰化縣,所以每次性交易僅能讓高姓男子抽2100元,,高姓男子認為行情太低并未答應,。數天后,高姓男子又主動聯絡范,、卓2人,,表示愿接受2100元這個行情價。
期間,,范,、卓2人為避免他人知悉女子未滿18歲遭檢舉,對外均謊稱女子已滿18歲,,且要女子背誦身份證字號等基本資料,,避免警方查緝。
女子賣淫期間,,曾向高姓男子透露不愿再賣淫,,高姓男子竟說這樣2人會分開。即使女子月經來臨,高姓男子仍向女子表示“要不要撐一下,,下個月沒錢就好笑了”,、“我是覺得沒差那幾天,3天而已”,,女子為了繼續(xù)與高姓男子交往,只得隱忍繼續(xù)賣淫,。
去年年底,,警方接獲檢舉,破獲范,、卓等人賣淫集團,,并在集團賬冊中發(fā)現女子自2013年12月起至2014年12月共接客1162次,高姓男子與女友至少賺得244萬元,。
不過,,女子賣淫賺得的皮肉錢,卻被用來供高姓男子買跑車,、修車,、繳交罰單費用,存折中僅存9萬多元,。
檢察官認為,,高姓男子不思從事正當工作維持與女友生計,竟將女友推入火坑賣淫,,將女友當作生財工具,,犯行惡劣,且犯后否認犯罪,,態(tài)度不佳,,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將他起訴,并請求法官從重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