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三道門”和六份懺悔書的故事
葉禮成朱玉勝
我從事職務犯罪偵查工作20多年了,在辦理的案件中,,印象最深的是黃某“三道門”和六份懺悔書的故事,。
那是一個夏天的晚上,在辦理一起職務犯罪案件中,,我們獲知了時任某居委會黨支部書記兼主任黃某涉嫌受賄20萬元的線索,。檢察長要求我們立即立案盡快突破,。第二天,,我們將黃某帶到了辦案點,。
黃某曾被紀委調查過,有一定的反偵查能力,。于是,,我們沒有直接訊問,而是從他的簡歷和他談起,,慢慢聊到他的工作,。這時,我們預先安排的一名干警進入詢問室,,有意告知某某(黃某的一位領導)被紀委帶走,,讓黃某感覺大勢已去。緊接著在與黃某談到簽訂征地協(xié)議時,,我問:“居委會得款多少,?”
黃回答說:“40萬元?!薄傲?0萬元哪兒去了,?”
“我在合肥買房子了?!闭f到這里,,黃某感覺失誤了,隨后低頭不語,。
“你把受賄20萬元的詳細經過交代清楚,。”
黃某沒有狡辯,,痛快地作了交代,,接著是短暫的沉默,之后他焦急地說:“電視劇里的貪污分子被逮到后,,就要進‘三道門’,。我也要進‘三道門’,到檢察院是第一道門,,進看守所是第二道門,,到監(jiān)獄改造是第三道門?!边@幾句話引起了我的警覺,。我們分析認為,黃某可能沒有徹底交代,。于是,,我們從紀委調來材料,,列出包工頭名單,讓黃某逐一交代,。黃某感覺他的其他受賄行為已被我們掌握,,便一發(fā)不可收拾,交代了收受包工頭賄賂百余萬元的犯罪事實,。
為警示他人,,我們適時要求黃某寫下懺悔書,他一共寫了六份,。他的懺悔書語句不通,,錯字連篇,六份懺悔書一共84個錯別字,。他將“法律”寫成“法力”,,將“犯法”多次寫成“犯罰”,將“回報”寫成“匯報”,,將“以后”寫成“已后”,,將“贓款”寫成“臟款”……當時有干警感慨,像這樣連“法律”二字都寫錯的人,,怎么能當好居委會負責人,,又怎么能學好法守好法用好法呢?
黃某在懺悔書中也道出了痛與失———對不起組織,、領導的培養(yǎng),、信任,對不起含辛茹苦的老母親,,對不起自己的家庭,。早知如此,何必當初,?
最終,法院對黃某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以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決定執(zhí)行有期徒刑七年。黃某服判未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