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晚報4月19日訊(記者張曉鵬 通訊員欒心龍,、韓通科)4月5日22時許,,駕駛員張某某從青島李滄區(qū)樓山路附近一酒店吃飯喝酒后,,駕車自南向北行駛,,在南渠檢查站附近,,遇見夜查的交警,。張某某立刻下車,,欲與副駕駛座上的“乘客”交換位置,,被民警發(fā)現(xiàn)后上前制止,,張某某態(tài)度粗暴,,拒絕配合民警進行酒精呼氣測試,一直說自己喊了代駕,,是代駕開的車,。
民警對副駕駛上的人員詢問得知,副駕駛的男子確實是某網(wǎng)絡代駕平臺的駕駛員,,車主張某某通過手機軟件喊了他代駕,,自己正常接單。但是接了單后,,車主張某某要求自己坐在副駕駛位置上“守護”自己,,張某某自己來開車,其間他多次勸告車主但張某某一直拒絕,。隨后,,民警現(xiàn)場對代駕人員進行了批評教育。
事實面前,,張某某依舊耍潑抵賴,,拒不配合檢查,隨后,,被民警依法帶至檢查站內(nèi),。在檢查站內(nèi),張某某先后踹壞玻璃門,,抓傷民警,,且不斷用手指著民警口出狂言,后被依法治安拘留,。酒精血檢顯示張某某的酒精含量已經(jīng)超過200mg/100ml,,屬于醉酒駕駛。目前,,張某某因涉嫌醉酒駕駛和妨礙公務,,將面臨扣12分,罰款2000元的處罰,,并將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對此,,也有律師認為,既然有了協(xié)約關系,,代駕司機無論從人情還是法律層面講都具有保護好客戶的義務和責任,,發(fā)現(xiàn)其違法行為時就該及時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