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僅19歲的余某2個月前接手了一個賓館,,當起了女老板,,這本是個喜事,。賓館位于181醫(yī)院(南寧)附近,靠近象山公園景區(qū),,外地游客多,來住宿的人自然也多,,生意慢慢走上正軌,。
某一天,這位年輕的女老板遇到一個棘手的事情,,有一個房客來退房,,說自己身上沒錢,可不可以用三包冰毒(共計3.2克)抵作房費,?通常遇到這種情況,,應該第一時間選擇報警。但是年輕的余老板考慮到自己剛接手賓館,,急需資金周轉(zhuǎn),,余某竟然同意留下了這包冰毒,想著將冰毒脫手換錢,。
6月14日晚上,,七星分局刑偵三大隊副大隊長農(nóng)天懷率隊在七星區(qū)穿山橋附近巡邏時,發(fā)現(xiàn)疑似毒品交易線索,,順藤摸瓜,,最終于次日凌晨在象山區(qū)文昌橋附近將正在進行毒品交易的一男一女當場抓獲,其中女子正是余某,!
余某因涉嫌販賣毒品被七星警方刑事拘留,,案件仍在進一步深挖當中。
根據(jù)《刑法》三百四十七條: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無論數(shù)量多少,,都應當追究刑事責任,予以刑事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