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周某:我賣給他900塊是150小袋,。
詢問:你拿過來是多少錢,?
犯罪嫌疑人周某:600塊左右。
詢問:你能賺300塊錢,?
犯罪嫌疑人周某:對,,300塊錢左右,。
警方在審訊中,初步查明,,在這個家族式販賣止咳水的團伙中,,周磊與鄒平負責尋找客戶與貨源,,他們兩人的妻子則負責轉(zhuǎn)賬和郵寄。
審訊中,,鄒平向警方交待,,賣給他止咳水的人是藥販子劉某,而這個劉某家在河北,,于是,,專案組趕赴河北將劉某抓獲。抓獲劉某后,,劉某又提供了他的上家陳某的線索,,專案組乘勝追擊,在四川又將陳某一舉抓獲,。
深圳市公安局龍華分局打擊販賣止咳水犯罪的行動還在繼續(xù),,與此同時,對已抓獲的犯罪嫌疑人的審訊工作也在緊張進行,。面對審訊,,鄒平、周磊等人對自己販賣止咳水的犯罪行為供認不諱,,但他們卻都認為,,自己販賣的是藥品,并不是毒品,。那么,,這個“藥”與“毒”又是如何界定的呢?
國家明確:含可待因止咳水=毒品販賣625克可處死刑,!
調(diào)查時央視財經(jīng)《經(jīng)濟半小時》記者了解到,,鄒平等人的犯罪團伙所販賣的止咳藥水,醫(yī)學上稱為復方磷酸可待因溶劑,,主要成分是磷酸可待因,、鹽酸麻黃堿等,很多止咳產(chǎn)品的主要成份都是由此構(gòu)成,。
據(jù)醫(yī)生介紹,,磷酸可待因、鹽酸麻黃堿雖然都屬于毒麻類藥品,,但是組合鎮(zhèn)咳作用很強,,在正常劑量、合理使用下不足以成癮,,不過,,長期服用就會造成藥物依賴,并且會損傷人的中樞神經(jīng),,還會出現(xiàn)手抖,、失眠,、痙攣、抽搐及情緒煩躁,、行為失控等現(xiàn)象,;長期使用會出現(xiàn)骨質(zhì)疏松,導致身高變矮,。還有失憶,,甚至中毒性腦病,低鉀血癥,。它會導致心跳驟停,,死亡,。
2015年5月1日,,食品藥品監(jiān)管總局、公安部,、國家衛(wèi)生計生委就將含可待因復方口服液體制劑列入第二類精神藥品進行管理,。《刑法》第357條規(guī)定“毒品,,是指鴉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嗎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國家規(guī)定管制的其提供能夠使人形成癮癖的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因此,,含可待因復方口服液體制劑(止咳水)屬于毒品,。
深圳市公安局龍華分局刑警大隊劉君濤:我們的法律規(guī)定的含可待因的之類止咳水不能販賣給未成年人或者是吸毒成癮的人員濫用的,如果是販賣人剛剛說的未成年人和吸毒成癮的人濫用,,就構(gòu)成違法犯罪,、刑事犯罪了。
根據(jù)重量確定基準刑,,國際上可待因與海洛因的換算比例為100:8,,販賣可待因625克以上,可處十五年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死刑,。
深圳市公安局龍華分局刑警大隊莊文川:一公斤里含有冰毒成分,相當于1克,,80公斤就相當于含病毒8到9克,,相當于是販毒,在法律上是當販毒處理,。
在采訪中,,記者了解到,,喝止咳水的人多數(shù)在20歲以內(nèi),缺乏判斷力及自我保護意識,。與吸毒一樣,,從最初的嘗試,到每天1瓶,、兩瓶,,直至更多……單純的止咳水已不能滿足他們的“HIGH”的欲望,于是,,止咳水混合了可樂,、紅牛或者冰紅茶——他們把它們稱為“神仙水”,。
正在強制戒毒所接受強制戒毒的小雪,,8個月前參加一次朋友聚會,因為好奇喝了止咳水,,結(jié)果一失足成千古恨,。
戒毒人員小雪:不服用就有依賴性,不吃就覺得全身酸痛,,不吃的話生活中好象缺少了什么,。到后來的時候,我就覺得我真的是沒有吃下去,,好像那個天都要塌下來一樣,,很難受,肚子很痛,。
最后,,束手無策的小雪父母只能將她送進戒毒所。
近年來,,隨著公安機關(guān)和藥監(jiān)部門打擊力度的加強,,止咳水銷售得到了有效遏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