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快訊(記者王巍)今年6月,在北京石景山魯谷路附近,,司機陳某為逃避交納停車費,,導致停車收費員翟某被撞趴在車前蓋,,而后又造成多起交通事故,。今天下午,陳某因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在石景山法院受審,,陳某對檢方指控表示異議,,稱自己剛做了眼部手術(shù),未發(fā)現(xiàn)收費員,,以為有人敲詐勒索才逃跑,。
看到收費員被撞趴車前蓋 兩路過司機開車逼停
47歲的陳某案發(fā)前無業(yè)。檢察機關(guān)證據(jù)材料顯示,,今年6月28日下午4點左右,,在石景山魯谷路與魯谷東街交叉路口,停車收費員翟某站在陳某車前要求交費時,,陳某因為嫌19.5元的停車費太貴而拒絕交納,。陳某趁收費員翟某不備駕車離開,遇到紅燈時,陳某被翟某追上,,翟某要求陳某下車交費,,陳某拒絕。
待綠燈亮起,,翟某站在陳某車前繼續(xù)要求陳某交納停車費,,而陳某發(fā)動車輛前行,翟某身體前傾趴在其車前機器蓋上,。陳某在視線被翟某遮擋的情況下,,仍駕車繼續(xù)行駛。
這時,,跟在陳某車后的一對駕駛奔馳車輛的夫婦,,因擔心翟某安危,一路跟隨并多次意欲將陳某的車逼停,,且奔馳車行車記錄儀將這些危險路情拍下,。在通過魯谷村路口后,駕駛別克越野車的李某也因擔心翟某的人身安全,,意圖將陳某的車逼停,。陳某與李某的車發(fā)生碰撞,翟某被甩出,,李某車輛被撞后又與其右側(cè)正在進站的69路公交車發(fā)生碰撞,,導致公交車沖入綠化帶,并將一根路燈桿撞倒,。
事后,,翟某被診斷為右髕骨骨折、多處軟組織挫傷,,經(jīng)鑒定為輕傷一級;李某車輛受損,,造成損失10萬余元;綠化帶被破壞,造成損失6000余元,。
檢察機關(guān)認為,,被告人陳某在公共道路上以危險方法駕駛機動車輛,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后果,,應當以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追究陳某刑事責任,。
被告人:有眼疾未看到收費員,,以為自己被敲詐
今天下午開庭伊始,陳某便對公訴機關(guān)指控的事實提出了異議,。
“我當天眼睛模糊,,去眼科醫(yī)院看病,停車未發(fā)現(xiàn)有收費員?!标惸痴f,,自己的病歷上有記載,自己有眼疾,,并于當天進行了手術(shù),。從醫(yī)院回到車上的陳某開始睡覺,睡醒后準備開車回家,,這時有人出現(xiàn)并且伸開雙臂表示不讓陳某離開,。陳某說自己剛睡醒被嚇了一跳:“當他趴上我車前蓋上,其他人也在大喊,,我被嚇倒了,,以為有人要打我……”
事故發(fā)生后,陳某表示自己想要求得被害人的諒解,,但由于沒有取得被害人地址,,所以沒法給予賠償。此外,,陳某提出,,被害人翟某沒有收費的表示和手勢,而是主動趴上自己的車前蓋,,自己當時受到了恐嚇,,并非逃避法律制裁。
在最后陳述階段,,陳某表示:“我與被害人有誤會,,他停車的時候人不在,走的時候人也不在,,人過來的時候沒有說是停車收費員,,沒有敲窗戶,沒有亮明身份,,事故發(fā)生了,,該賠償?shù)奈視r償?!?/p>
今天庭審,,幾名事故中的被害人均委托了律師出庭,對陳某主張因車禍造成的經(jīng)濟賠償,。被撞的收費員翟某沒有親自到場,,他的律師表示,翟某向陳某提出了40余萬元的賠償,,其中包括醫(yī)療費,、誤工費等以及20萬元的精神撫慰金和殘疾補償金,。
在辯論階段,陳某的辯護人表示,,陳某在事故發(fā)生后主動報警并在現(xiàn)場等待警察到來,,應該屬于自首;陳某由于一時沖動才導致嚴重后果,其中被害人翟某主動趴上陳某車前蓋,,陳某曾兩次停車,,翟某完全有機會向陳某溝通,因此被害人翟某也存在責任,。
該案沒有當庭宣判,。
(新京報新媒體)
原標題:為逃停車費撞傷收費員司機受審 辯稱“以為被敲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