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臺北3月7日電 臺灣富少李宗瑞被控性侵9名女子案,,臺灣高等法院更一審7日認定共8罪,,判他合計39年2個月徒刑,還可上訴,。
李宗瑞2009年10月至2011年7月在臺北夜店將二三十名女子帶回住處性侵并偷拍,,其中性侵5名女子部分在前年定讞,合并執(zhí)行徒刑20年,。李宗瑞另被控性侵9名女子部分,,臺“最高法院”發(fā)回更審,高等法院更一審7日依觸犯乘機性交,、強制性交判他共39年2個月徒刑,。在服刑中的李宗瑞當天未出庭聽判。
李宗瑞性侵偷拍案民事賠償部分,,除了須賠17名女子2745萬元新臺幣案還在審理外,,另有3名女子提告求償,臺“最高法院”已判決李宗瑞須賠償3人共630萬元新臺幣定讞,。
李宗瑞系臺灣某金融界人士之子,,其性侵事件因涉及多位演藝人士,并有不少偷拍影像在互聯(lián)網(wǎng)流傳,,引起社會廣泛關(guān)注,。
原標題:臺灣富少李宗瑞被判39年2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