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商報訊 4月6日,,隨著主審法官的落槌聲響,,旬陽縣蜀河鎮(zhèn)“死而復生”的男子王某被判處有期徒刑11年,并處罰金10萬元,。
為何說“死而復生”,,還得從一起報警說起。去年7月27日,,旬陽縣公安局經偵大隊接到旬陽農商行報案稱,,陜西冠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旬陽縣蜀河鎮(zhèn)人)王某2015年7月8日在該行申請貸款80萬元后消失,貸款本息無法收回,。旬陽經偵大隊經初查后對王某涉嫌貸款詐騙立案偵查,。
民警偵查發(fā)現(xiàn),2015年3月,,王某以承包合同需要交納履約金為由向旬陽農商行蜀河分行申請貸款80萬,,并以虛假的建筑承包合同、偽造的購房合同以及已經被抵押的房產等資料擔保,。銀行借款后,王某將該款用于償還咸陽一家信用管理公司借款,。
民警在咸陽調查期間,,卻從當地警方獲悉在2015年8月13日,有群眾向戶縣警方報警稱在縣城一招待所發(fā)現(xiàn)王某的身份證,、遺書,、農藥等物品。一時王某因巨額外債而自殺身亡的消息在其社交圈廣為流傳,。
偵查民警對王某的家庭,、生活、事業(yè)等方面的信息進行了綜合分析,,認為其自殺的可能性不大。對遺留其遺書招待所的視頻監(jiān)控仔細追蹤,,發(fā)現(xiàn)留遺書當晚從招待外出的一個男性的體貌特征與王某極為相似,。綜合判斷,,王某“自殺”為假,,潛逃為真。
2016年10月,,民警在甘肅省蘭州市一建筑工地將已經“死亡”一年多的王某抓捕歸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