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國明稱,,邢千跑出門后,,張娟跑向陽臺,,并拿起一把黑色的剪刀,。他控制住張娟后,,把她手中的剪刀奪下,。而檢方則控訴稱,,張娟打算跑出房間未果,,被張國明拖拽到了陽臺,。之后,,他從一旁的縫紉機上,,拿起了一把剪刀。
拿到剪刀后,,張國明朝張娟的面部,、頭頸部、 頭頸部,、胸部和四肢體部位捅刺,。導(dǎo)致其全身共有35處傷口,其中,,頸部的刀傷直接導(dǎo)致喉管被切開,。
張娟不再動彈,張國明開始害怕,,離開房間,,乘電梯來到樓頂。他說,,起初打算跳樓自殺,,但到樓頂后又開始害怕。于是撥通了父親和姐姐的電話,,告訴他們實情,。兩人勸他投案自首。幾分鐘后,,張國明撥打了報警電話,。
而在另一邊,邢千找到小區(qū)保安,,物業(yè)人員第一時間撥打了報警電話,,民警趕到時張娟已經(jīng)死亡。民警在附近搜查時,,恰好遇見從樓頂下來的張國明,。面對民警的詢問,他承認(rèn)自己就是殺人兇手,。(當(dāng)事人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