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義網(wǎng)恩施5月25日電(通訊員 高雅 胡勇)近日,由恩施市檢察院移送恩施州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周俊涉嫌故意殺人,、故意傷害一案,現(xiàn)恩施州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死刑。
1997年12月3日11時許,恩施市新塘鄉(xiāng)前坪村發(fā)生了一起慘絕人寰的殺人案,。被告人周俊在與其四哥周某分家時產(chǎn)生口角,心生怨恨,遂負氣到廚房拿起菜刀,先后砍擊周某之妻譚某及周某數(shù)刀,至其當場死亡,。案發(fā)后,周俊從屋后山林逃走。經(jīng)鑒定,周某,、譚某均系重度腦挫裂傷死亡,。
周俊潛逃至云南省昆明市,化名周林在當?shù)卮蚬ぁ?999年10月,與該市一女子陳某相識、相愛并生育一女,。因周俊無合法身份證明,二人一直未辦理結婚證明,。期間陳某多次要求周俊帶其回湖北省恩施老家,均被周俊以各種理由拒絕,最終陳某因此事與周俊分手。2016年2月,陳某經(jīng)人介紹與楊某認識并結婚,且辦理了合法后續(xù),。周俊認為楊某破壞其家庭幸福,對楊某心生不滿。同年5月8日21時許,周俊飲酒后,趁楊某在庭院中納涼之機,持單刃尖刀刺傷楊紅某頸部,。經(jīng)鑒定,楊某的損失程度為輕傷二級,。
周俊因故意傷害楊某被云南警方刑事拘留,在審查期間,周俊供述了殺害其兄周某、嫂子譚某的犯罪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