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jié)一天天臨近,,為了應付家人催婚的租友市場再次“火”起來,各大社交平臺相繼出現(xiàn)租女友,、租男友的相關信息,,租友網(wǎng)站、租友APP也火熱起來,。然而在眾多受訪者中,,多數(shù)人都有過被騙定金、路費的經(jīng)歷,,相關的報道也時常見諸媒體,。記者調(diào)查發(fā)現(xiàn),目前租友平臺幾乎不審核用戶信息,,充值為會員后還可對原本保密的他人信息進行查看,,一些平臺甚至暗藏色情服務信息。
過年租友的現(xiàn)象已經(jīng)存在了多年,,而今,,租友市場依然熱鬧,且借助互聯(lián)網(wǎng)的發(fā)展衍生出不少新的媒介和形式,。過年租友,,心態(tài)各異,有人為了應付家人的“春節(jié)拷問”和催婚壓力,;有人為了錢財,;有人為了“吃喝玩樂”;有人則為了“你懂得”,。
誠然,,法律并未禁止過年租友,根據(jù)法無禁止則許可的原則,,過年租友應該有生存的法律空間,。實際上,過年租友并不是人身租賃關系,,而是一種勞務雇傭關系,,在民事法律的調(diào)整范疇之內(nèi)。如果雙方達成出租合意,,所作約定不違背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強制性規(guī)定,且能夠依約履行合同,,則租友行為具備法律效力,,受到法律保護。即便雙方因“租”生情,,在協(xié)議期間你情我愿地越過了“雷池”,,發(fā)生了非交易性質(zhì)的性行為,,也屬于兩個人之間的私事,依然在法律底線之上,。而如果雙方因此進一步發(fā)展成為真正的男女朋友關系,,更是好事一樁。
但不得不承認,,過年租友行走在法律和道德的邊緣、模糊地帶,,存在著很多違法風險點,。比如,一方在收取對方的定金,、預付款,、路費等費用后,或者在訂約過程中因吃喝,、住宿,、購物等“消費”了對方之后,卻沒有與對方正式簽約,,或者沒有履行本方義務,,就屬于失信或違約,應該承擔締約過失責任或違約責任,;一方以“出租自己”為幌子故意騙取對方的相關費用,,就有合同詐騙之嫌,甚至涉嫌犯罪,;雙方按照租費金額約定“租賃期間”性行為的有無,、次數(shù),或者對性行為進行加價約定,,或者以租友名義赤裸裸地提供色情服務,,就是賣淫嫖娼,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guī)定,。當然,,司法案例告訴我們,租友還存在著盜竊,、強奸,、人身傷害等其他風險。另外,,一些租友平臺泄露用戶信息也是一種風險,。
有償交友有風險,過年租友需謹慎,。出租方,、求租方以及租友平臺都應該看清并注意控制規(guī)避租友的風險,,恪守法律底線,履行必要的法律義務,,尊重他人合法權(quán)益,,不越法律雷池。而公安,、網(wǎng)絡監(jiān)管等部門則應該依法打擊與租友有關的賣淫嫖娼,、泄露隱私等行為,規(guī)范租友行為以及租友平臺的運營管理行為,,教育引導相關人群理性租友,,為合理的租友行為創(chuàng)造一個安全放心的環(huán)境。
過年租友是一個善意的謊言,,租得了一時,,租不了一世,租友畢竟不是長遠之計,,想要真交友,、長交友,還得擴大朋友圈,,積極參加社交活動,,擺正擇偶心態(tài),該出手時就出手,,及時選擇合適的“麥穗”,。不管是家庭還是社會,都該對年輕人的婚戀性交友情況給予尊重和寬容,,減少“拷問”和催婚的壓力,。
原標題:“過年租友”別越了法律雷池
普通人在宮里過年 這是故宮博物院建院以來動用文物最多,、展場面積最大的一次展覽,。一般展覽的文物也就100件,而這次足足展出885件(套),,展覽場地更是遍及故宮整個開放區(q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