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吸毒人員收取每月2萬元“保護費”
觀海解局看到,,在黃毅的雙開通報中還提到,,為犯罪嫌疑人偽造立功材料,涉嫌徇私枉法罪,。通報還說他“知法犯法,、徇私枉法,包庇,、縱容犯罪人員”,。
據披露,,2013年底,,吸毒人員鄧某為了長期吸毒不被公安機關抓獲,通過中間人找到時任靖西縣公安局禁毒大隊大隊長黃毅請求關照,。
黃毅提出,,如果吸毒不想被抓,就每個月5號前交2萬元“保護費”,,并表示:“還可以在靖西販賣一些零包的毒品,。”之后,,自2014年5月至2015年5月,,黃毅先后6次收受鄧某所送的“保護費”共計11.5萬元。
根據中央紀委國家監(jiān)委網站發(fā)文,,黃毅不僅充當鄧某的“保護傘”,,也對鄧某的其他請求提供相應地“幫助”。
2014年5月31日,,靖西縣禁毒大隊在楊某家中抓獲一伙吸毒人員,,楊某是鄧某的好友,鄧某遂找黃毅幫忙協(xié)調,。
黃毅在收下鄧某送來的7萬元“好處費”后,,對楊某的妻子變更強制措施為監(jiān)視居住后予以釋放。在楊某被批捕移送檢察院起訴后,,黃毅再次收下鄧某送的5萬元,,并為楊某導演了一出“立功”戲,幫助楊某減輕處罰,。
截留特情經費
黃毅還涉嫌貪污罪,,雙開通報中說他利用職務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財物,。
據披露,,從2014年開始,黃毅截留禁毒大隊特情經費用于個人開支,。2014年7月,,靖西縣公安局禁毒大隊申請到辦理廖某非法持有毒品案件的特情費2萬元,黃毅將其中1萬元交給特情人員,,私自截留1萬元歸個人使用,。
此后,黃毅多次截留特情經費,,他先后從報銷的12起特情經費中共計截留6萬元,。
除此之外,黃毅的雙開通報中還提到,,他違規(guī)多占福利房且未清退,,違規(guī)扣押他人車輛歸個人使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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