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武漢封城后還兩次跨城拉客,這個確診的司機獲刑一年
東方網(wǎng)·縱相新聞記者管競
2月19日,,最高檢發(fā)布第二批全國檢察機關依法辦理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縱相新聞記者注意到,,尹某某以妨害傳染病防治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
尹某某系湖北省嘉魚縣人,從事私人客運業(yè)務,,長期駕駛東風牌九座小型客車往返于嘉魚,、武漢,。
2020年1月20日,國家衛(wèi)生健康委員會經(jīng)國務院批準發(fā)布2020年第l號公告,,將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納入《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規(guī)定的乙類傳染病,,并采取甲類傳染病的預防、控制措施,。
1月23日,,武漢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發(fā)布《武漢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通告(第1號)》,決定于當日10時關閉離漢通道,,實施封城管理,。
1月23日10時至20時,被告人尹某某在無運營許可證的情況下,,先后兩次駕駛其東風牌九座小型客車接送乘客往返于武漢,、嘉魚兩地。
2月4日,,尹某某被確診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截至2月7日,與尹某某密切接觸的20人被集中隔離,。
2月5日,,嘉魚縣人民檢察院對尹某某案進行立案監(jiān)督,嘉魚縣公安局于同日對尹某某立案偵查,,并對其監(jiān)視居住,。2月10日,嘉魚縣公安局將該案移送審查起訴,。2月11日,,嘉魚縣人民檢察院以妨害傳染病防治罪對尹某某提起公訴,嘉魚縣人民法院經(jīng)以速裁程序公開開庭審理,,采納了檢察機關量刑建議,,當庭以妨害傳染病防治罪判處被告人尹某某有期徒刑一年。
庭審現(xiàn)場圖/最高檢
對該起典型案件,,最高檢在"法律要旨"中解釋,2020年1月23日,,湖北省武漢市政府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fā)事件應對法》及《突發(fā)公共衛(wèi)生事件應急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發(fā)布通告,,對武漢采取"封城"防控措施,暫時關閉了離開武漢的通道,,市民如無特殊原因不要離開武漢,。其目的是為了阻止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蔓延勢頭,有效切斷病毒傳播途徑。此后,,對于擅自運送人員離開武漢的行為,,違反了傳染病防治法,具有引起新型冠狀病毒傳播或者有傳播嚴重危險,,應以妨害傳染病防治罪定罪處罰,。
陽光灑在武漢歸元寺黛色的檐角,,朱紅的寺門緊鎖,。1月29日,大年初五,,中國人燒香拜財神的吉日。往年今日,,紛至沓來的祈福人群讓這里香火繚繞,,成為武漢過年的盛景之一。如今,,一切落入寂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