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四川省涼山彝族自治州印發(fā)《社會支教人員管理辦法(暫行)》,,其中明確:
支教人員年齡應在20—55歲之間,,從事教學崗位的必須為中專及以上學歷并具備相應的教師資格證,;
支教人員未經當地教育主管部門批準,,不得占用法定或當地統(tǒng)一放假時間組織學生從事教育教學活動,;
支教人員應通過所在的合法社會組織向當地教育主管部門提出申請,。
記者也從四川省涼山彝族自治州獲悉,,當地計劃啟動“社會捐贈和支教管理備案網絡平臺”,嚴查“支教研學”商業(yè)行為,防止支教名義被濫用,。
明確支教流程,,打擊虛假支教。期待規(guī)定能夠真正落地,,還支教一個風清氣正的環(huán)境,,守得公益一顆純凈無瑕的初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