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杭州的一位女員工因為不想下班后排練年會舞蹈,被辭退了,。
原來,王女士是杭州一家健康管理公司門店的美容師,。有一天在連續(xù)工作12小時后,,王女士準備在晚上9點下班??深I導不讓她走,,理由是“公司馬上開年會,需要排練舞蹈”,。王女士身體太累,,就沒有聽從領導的指令,直接回家了,。
第二天,,門店經理提出,她可以留在該門店,,或調去其他門店,,但不管去哪里,都要服從領導安排,。經理還表示,,“不準有怨言,不準在群里發(fā)言,,不準有任何意見”,。無奈之下,王女士選擇辭職,。沒想到事后公司還發(fā)了一份辭退公告,,公告中稱其“頂撞領導”。
王女士的遭遇并非個案?,F實中,,有人僅僅因為與領導意見不合,就被領導吼叫“滾蛋”,。
僅僅因為頂撞領導,,就能成為企業(yè)辭退員工的理由嗎,?事情并非這樣簡單。
《勞動合同法》規(guī)定,,勞動者存在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guī)章制度、嚴重失職或營私舞弊給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等情形的,,用人單位才能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
在實際工作中,員工與領導意見不合是常見現象,。如果領導動輒拿著服從性測試的大棒,,要求員工對自己言聽計從,既不合法也不合理,。
在王女士“頂撞領導”事件中,,企業(yè)要求員工在下班時間排練舞蹈,本就違法了《勞動法》,,并以此為由教訓員工,、給員工“穿小鞋”,更是在違法路上越走越遠,。
身為企業(yè)管理人員,,在企業(yè)管理中要學會換位思考,多從勞動者角度考慮問題,。而勞動者在遇到不公平待遇時,,也要勇敢站出來,有理有據地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來說一說,,你在工作中有過“頂撞領導”被“穿小鞋”的經歷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