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替死鬼騙保事情敗露涉案情侶被刑拘
此后,陳某和郭某便一直在物色合適人選,。直至2015年8月3日,兩人在西安市楊凌區(qū)擺地攤時,,發(fā)現(xiàn)年僅23歲的智障流浪漢唐某與陳某相像,。兩人哄騙唐某說要教他學開車并幫他找工作以此取得其信任,。陳某想到,,既然唐某必須得死,不如為自己買份保險,,將來父母也可以得到保險公司的一筆賠償款,。于是郭某將唐某帶至修水,并在網上花200元錢為陳某買了一份10萬元的人身意外險,。2015年8月11日一大早,,陳某駕車往東江水庫方向駛去,在路上某加油站為汽車加50元汽油,,又加6元錢汽油灌至兩只礦泉水瓶內,。考慮到白天作案容易暴露,,兩人帶著唐某在渣津,、馬坳等地閑逛。當晚8時左右,,他們駕車來到東津水庫大壩上,,以教唐某學開車為由,將其騙至駕駛室實施作案,。案發(fā)后,,陳某、郭某已被刑事拘留,。
2犯罪嫌疑人雙雙獲刑
日前,,修水縣人民法院認定被告人陳某某(男)、郭某某(女)犯故意殺人罪,,依法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九年和五年,。
修水縣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陳某,、郭某為達到結婚的目的,,預謀找無辜的人替陳某去死的假象,采用打火機點燃車內事先準備好汽油欲燒死他人,,其行為均已構成故意殺人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法院予以確認,。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陳某在犯意的提取及實施過程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被告人郭某在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從犯,應當減輕處罰,。被告人陳某在犯罪過程中,,自動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的發(fā)生,系犯罪中止,,依法應當減輕處罰,。被告人郭某案發(fā)后,配合公安機關抓獲同案人,,屬立功依法可從輕處罰,。 最終,修水縣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