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蘭州一未成年少女遭強暴后產子 摔死嬰兒被判緩刑
每日甘肅網5月23日訊(西部商報記者 樊麗) 遭人強暴后懷孕,,未成年少女小花(化名)在公廁生下女嬰并從三樓拋下,。事后,小花因犯故意殺人罪被蘭州市城關區(q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此事的發(fā)生讓小花精神受到極大打擊,,2016年5月13日,城關法院少年法庭圓桌審判室,,少年法庭法官幫助小花做心理干預及心理評估幫教工作,。
2015年,小花剛滿17歲,,但已早早輟學,,在一家花店打工,平時跟著父母親住在出租屋內,,父母很少關心小花的生活,,雙方缺乏交流。2014年年末的一天,,父母不在家,,小花在公廁上完廁所后,被一名戴口罩的男子綁至出租屋內強奸,。事發(fā)后,,小花不敢聲張,后發(fā)現(xiàn)自己懷孕,,仍然沒敢告訴父母,。2015年8月的一天,小花在出租屋附近的公廁內分娩一女嬰,,后用廁所內的鐵絲割斷臍帶,,將嬰兒從三樓公廁窗戶拋至樓下致其死亡。派出所民警接到報警電話稱有人在某小區(qū)樓下發(fā)現(xiàn)一女嬰,,生命體征微弱,,民警趕到現(xiàn)場后將女嬰送至醫(yī)院搶救,但因所受巨大外力作用致其肝臟破裂失血性休克搶救無效死亡,。民警順著血跡找到出租屋時,,小花已是大出血,便緊急將其送至醫(yī)院搶救,。直至此時,,小花父母才知曉女兒遭強暴并懷孕之事,。
案發(fā)后,城關區(qū)檢察院以小花涉嫌故意殺人罪向城關法院提起公訴,。城關區(qū)法院經審查認為,,被告人小花故意拋扔嬰兒致其死亡的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考慮到小花犯罪時不滿十八周歲,,可依法從輕處罰,,因此判處其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
事發(fā)到起訴后,,小花精神受到極大打擊,心理壓力很大,,封閉自己,,不愿與外界接觸,且對生活失去信心,,談及過去以及生下的孩子時非??謶郑瑑刃挠泻軓姷呢撟锔?。鑒于小花既是被告人更是受害者,,對此,主辦法官對小花啟動了心理干預及心理評估幫教工作,。在整個案件的審理期內,,幫教工作一直未中斷。通過少年法庭法官的幾次心理干預,,小花逐步走出了心理陰影,,在認識到自身錯誤的同時,也認識到自己由一個受害者演變成被告人的過程,,提高了其在今后運用法律手段保護自己的意識,,從而勇敢面對今后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