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男子持玩具槍搶劫金店 案值逾百萬一審獲刑14年
中新網(wǎng)南京6月12日電(記者 崔佳明) 江蘇高郵一男子蔣某愛慕虛榮,,持玩具槍,、水果刀搶劫金店,案值逾百萬,。12日,,江蘇高郵法院對外公布了該案的一審判決,,被告人蔣某犯搶劫罪,判處有期徒刑14年,剝奪政治權(quán)利4年,,并處罰金人民幣5萬元,。
今年1月22日晚上六點多鐘,高郵通湖路某金店被打劫了,。當時被打劫的金店里有3個店員正在聊天,,看到蔣某進來,其中1個店員走過來接待,,看到蔣某手上的槍后嚇了一跳,。蔣某示意她把卷簾門關(guān)起來,又強迫另一個店員打開柜臺的鎖,,蔣某拿出一只拎包,,從柜臺里抓取金飾品。就在蔣某慌慌張張地抓取金飾時,,其中一店員用手機悄悄撥通了110報警,。兩分鐘后,蔣某打開卷簾門準備逃跑,,沒等到他出金店的大門,,便被公安抓獲。
法庭上,,公訴機關(guān)指控,,蔣某事先踩點,準備作案工具,,手持玩具槍,、水果刀,搶劫金店,,經(jīng)鑒定,,共劫得147件黃金飾品,價值超過人民幣100萬元,。
為什么要去搶劫,?蔣某稱,欠債是主要壓力,。蔣某是高郵人,,平時很好面子,虛榮心極盛,。他有一門畫中堂畫的手藝,,只是隨著家裝風(fēng)格的變遷,他接到的活越來越少,。另一方面,,他向妻子吹噓自己跟一浙江的老板做生意,月薪一萬元,而這些都是他自己虛構(gòu)出來的,。眼看年關(guān)將近,妻子等著他拿錢回來過年,,他自己在外游蕩了很長時間也欠了幾萬元的債務(wù),,好面子的他走投無路,竟然實施搶劫,。
法院認為,,雖然蔣某剛得手就被抓,但其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以暴力脅迫方法,,搶劫他人財物,案值逾百萬,,社會影響惡劣,,應(yīng)當以搶劫罪嚴懲。
12日,,擔(dān)任該案主審法官的高郵法院院長韓雪峰就該案接受采訪時說,,被告人蔣某的個性當中有兩個致命的缺陷,一個是愛慕虛榮,,另一個是私欲膨脹,,為了支撐所謂的面子,為了滿足對金錢占有的欲望,,蔣某制造出這起搶劫金店的大案,,他要為此付出慘重的代價。
“回過頭來看,,被告人蔣某不但沒有獲得他希望擁有的面子,,反而為此名譽掃地;同時,,被告人蔣某不但沒有得到他渴望得到的金錢,,反而讓他的家人背負上沉重的負擔(dān),其中的教訓(xùn)非常深刻,。”韓雪峰如是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