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擊小偷行竊過程,男子卻沒有選擇報警,,而是想趁機撈一筆,向小偷索要“封口費”,。交易雖成,,兩人卻終難逃法網,。
今年3月25日上午7點多,潘女士在慈溪白沙路街道慈甬路上一家包子鋪買早點,。正要付錢時,,她發(fā)現自己放上衣口袋里的蘋果6S土豪金手機不見了。這部手機是去年11月花5800元左右買的,,潘女士趕緊報警,。
根據視頻線索,4月5日,,年逾六旬的貴州人何某和三十歲的四川籍男子黃某因涉嫌盜竊,,先后被民警抓獲。
經審查,,民警發(fā)現兩人并非同伙,。但明明是何某下手偷的手機,卻把贓物交到黃某手上,,到底是怎么回事,?
原來,那天早上,,何某在包子鋪門口偷手機被恰巧路過的黃某看到,。當何某正要離開時,黃某叫住他,。
“你分我500塊錢,,手機你拿走?!秉S某說,他這句話的潛臺詞是,,如果對方不同意給錢,,他就要報警舉報何某。
何某做賊心虛,,擔心對方真的報警,,但無奈當時身上只有區(qū)區(qū)20元。見何某沒那么多現金,,黃某便想自己拿了手機去賣,。經過討價還價,手機歸黃某,,何某拿到600元,。
被抓捕歸案后,,黃某退賠了潘女士3900元,并取得了諒解,,本案現已審結,。黃某其行為已構成敲詐勒索罪,最終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半年,,緩刑1年,,并處罰金2000元。另外,,何某此前已因盜竊罪獲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