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疑人吳某堅帶小花開房的“客家土味酒樓”
原標題:13歲留守女孩被中年男帶去開房追蹤:尚無物證
東南網(wǎng)8月13日訊(海峽都市報記者 周德慶 文/圖)
關注理由 三明寧化13歲的女孩小花(化名),,連續(xù)兩晚被一名中年男子帶到鎮(zhèn)上的小賓館開房。事件發(fā)生后,,女孩的父母十分憤怒。
昨日上午,,寧化縣公安局相關負責人接受海都記者的獨家專訪,,就家屬、社會各界關注的焦點問題進行通報,。7月13日晚,,寧化警方已將涉案嫌疑人吳某堅刑事拘留,目前已采取取保候審的強制措施,,該案仍在偵辦中,。
嫌疑人曾與涉事女生兩次開房
涉事女生小花說,開房的賓館為安遠鎮(zhèn)上名為“客家土味酒樓”的小賓館,,兩次都在同一間房——4樓的“777”房,。
昨日上午,經(jīng)辦民警告訴記者,,7月9日晚和7月10日晚,小花都被嫌疑人吳某堅帶到上述這家小賓館,第二次開房時,,吳某堅給了小花80元,,讓她用自己的身份證登記,不過,,小賓館并沒有登記小花的身份信息,。7月11日下午6時許,小花離開賓館,。
經(jīng)辦民警稱,,7月13日當天即對嫌疑人吳某堅進行控制,并于當晚11點多,,以涉嫌強奸罪將吳某堅刑事拘留,。
未達到逮捕條件 變更為取保候審
昨日,小花的父親張先生說,,不明白為什么吳某堅被刑拘7天后,,又被“放”了出來,而且還出現(xiàn)在鎮(zhèn)上,,這也使得鎮(zhèn)上的流言開始傳播,。對此,寧化縣公安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嫌疑人不是“放”,,而是被警方采取了取保候審的強制措施。
上述負責人解釋說,,寧化縣公安局刑偵大隊接警后,,對報案人(小花的伯父)、涉事人小花,、住宿賓館的老板和服務員,、夜宵店的老板進行了詢問,對涉案的“777”號房間進行勘察,,對家屬提供的小花的衣物和小花體內的分泌物樣本進行了送檢,,并帶小花到寧化縣醫(yī)院進行檢查。截至昨日,,沒有提取到與案件相關的有價值的痕跡,、物證。此外,,嫌疑人吳某堅在訊問中堅稱,,在賓館內與小花沒有發(fā)生兩性關系。
因證據(jù)不充分,,寧化警方對嫌疑人吳某堅刑拘3天后,,又依法延長了對嫌疑人4日的刑事拘留,因尚未達到逮捕的條件,遂對其變更為取保候審的強制措施,。
上述寧化縣公安局負責人稱,,該案仍在偵辦中,因報案人的報警時間與小花最后離開賓館的時間間隔了約40小時,,給案件的偵破帶來了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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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采訪中,涉事的女孩小花曾告訴記者:“沒有想到事件會變得這么復雜,,我原以為(這事)自己就可以處理好,。”
發(fā)生此事后,,張先生也十分后悔,。張先生說,他在溫州打工了15年,,因溫州外來工孩子的教育收費高,,自己和妻子又沒有時間照管孩子,只好把女兒留在老家,,“早知道會發(fā)生這樣的事情,,我一定要把女兒帶在身邊”。
海都記者了解到,,寧化是農業(yè)大縣,,當?shù)夭簧俅迕裰饕苑N植烤煙、水稻,、玉米等農作物或外出務工為生,,在農村,像小花這樣的留守兒童,,人數(shù)不少,。
日前,寧化縣法院不公開審理了另一起強奸幼女案:被告人72歲的夏某,,在明知鄰居小麗不滿14周歲(12歲)的情況下,,而與其發(fā)生性關系,判處被告人夏某犯強奸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
寧化縣法院提醒家長做好孩子的性啟蒙教育,避免孩子到偏僻的地方與他人獨處,,采用正確的方式保護孩子,,而學校和政府部門也應加強法制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