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抑郁女砍殺侄子侄女獲刑15年
北京晨報訊(記者 顏斐)一對小姐弟放暑假來京來看望打工的父親,,卻在租住房內慘遭毒手,。被他們喚作“大媽”的陳麗,因抑郁癥發(fā)作,,持菜刀將丈夫表弟7歲的兒子砍死,,8歲的女兒砍成重傷,。北京晨報記者昨天獲悉,陳麗因故意殺人罪被北京市二中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5年,。
陳麗的丈夫周某和被害姐弟的父親郭某是表兄弟,,在京一起做送貨生意。2014年7月,,郭某妻子帶著三個孩子從江西老家到北京探親,。7月11日早8點,陳麗在家中先持刀切割7歲男童林林頸部等處數(shù)刀,,致其當場死亡,;又將8歲的女童莉莉的頭面部、頸部,、雙手等處砍傷,,經鑒定為重傷。同年7月16日,,陳麗被抓獲,。
司法鑒定顯示,陳麗在抑郁狀態(tài)下作案,,辨認控制能力受損,,屬于限定刑事責任能力。據悉,,事發(fā)前一天,,陳麗在超市干活時被廣告牌絆倒摔倒,后經頭部CT檢查無外傷,,下午便回家,。次日早上,家里只剩下陳麗母女二人及這對小姐弟時,,陳麗突然犯病了,。
法院認為,根據司法鑒定意見,,陳麗作案時處于抑郁發(fā)作,,評定為限定刑事責任能力,故作案時尚未完全喪失辨認和控制自己行為的能力,,具有殺人的主觀故意,,應當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鑒于其作案時處于抑郁發(fā)作,,評定為限定刑事責任能力,,依法可從輕處罰。陳麗及其法定代理人積極賠償被害人及其近親屬經濟損失,,亦可酌情予以從輕處罰,。據此,,一審以故意殺人罪判處陳麗有期徒刑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