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離婚時家電判給女方 前夫竟以二手貨冒充
晨報記者 李東華
經法院判決離婚后,,前夫竟從二手市場“淘來”舊家電,,用以冒充本歸前妻所有的陪嫁物品。近日,浦東法院執(zhí)行局就查處了這樣一起案件,,正所謂“偷雞不成蝕把米”,最終,,企圖上演“貍貓換太子”戲碼的被執(zhí)行人孫某因故意偷換執(zhí)行標的物妨礙執(zhí)行,,被法院處以罰款5000元。
夫妻先后提出離婚
家住浦東新區(qū)高橋鎮(zhèn)的唐某與孫某相識于2008年,,相戀兩年后,,兩人登記結婚,并生下一個女兒,?;楹蟪跗冢蚱揸P系還算融洽,,雖然也偶有拌嘴,,但總體上相安無事。然而,,隨著時間推移,,兩人常因瑣事發(fā)生爭吵,孫某抱怨唐某好吃懶做,,一副少奶奶做派,,唐某則懷疑孫某在外面拈花惹草搞外遇,原來的偶有拌嘴變成了“兩天一小吵,,三天一大吵”,,夫妻感情開始分崩離析。
2014年中,,孫某主動提出離婚,,但唐某堅決不同意,法院考慮到兩人婚姻尚有挽救余地未予準許,。然而,,法院提供的冷靜期并未讓夫妻倆重修于好,二人之間的矛盾反而發(fā)展到水火不容的程度。2015年初,,法院再次收到離婚訴狀,,但這次,主動起訴離婚的人換成了唐某,,孫某表示同意,。
事已至此,兩人婚姻已是無可挽回,,法院最終判決二人離婚,,并對兩人名下房屋、存款,、子女撫養(yǎng)等問題一并作出處理,,其中,在被告孫某處屬原告的婚前財產彩電兩臺,、冰箱一臺,、洗衣機一臺、空調兩臺歸原告唐某所有,。
淘舊貨替換陪嫁家電
判決生效后,,孫某除履行部分義務外,對于唐某陪嫁家電卻遲遲未予返還,,因其逾期未予履行判決義務,,唐某于近日向浦東法院執(zhí)行局申請強制執(zhí)行。
受理本案后,,執(zhí)行法官龔海依法向被執(zhí)行人孫某發(fā)出了執(zhí)行通知書,,責令其限期履行判決義務。然而,,讓人始料未及的是,,在雙方交接家電時,唐某發(fā)現(xiàn),,孫某提供的家電并非判決確認的婚前購買物品,,其品牌、型號,、成色等均與原物有較大差異,。唐某當場提出質疑,并將情況反饋至浦東法院,。
龔海法官獲悉情況后,,立即傳訊孫某協(xié)助調查真相。經過仔細訊問,,孫某承認,該批家電系其通過二手市場“淘來”的舊家電,,目的是將判決屬于前妻的婚前陪嫁家電全部替換,,企圖以次充好,,蒙混過關。
確認該情況后,,執(zhí)行法官對孫某這種荒唐的違法行為予以嚴厲訓誡,,責令其深刻反省并作出檢討,同時依法對其處以罰款5000元,。經過教育,,孫某主動寫下具結悔過書承認了自己的違法行為,對其妨礙執(zhí)行的行為及后果表示后悔,,承諾將按照判決履行義務,,并當場繳納了全部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