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yè)內人士稱開槍需判斷的情況復雜
此前曾從事過運鈔車押運工作的趙先生介紹,,運鈔車上的押運人員都經(jīng)過上崗培訓,根據(jù)規(guī)定,,押運人員在押運過程中可以攜持槍證佩帶槍支,,以應對突發(fā)情況。
趙先生表示,,根據(jù)此前工作中的相關規(guī)定,,押運過程中,如果遇到有人意圖對押運人員或者財物造成危害,,押運人員應首先對其進行口頭警告,,警告起到作用后則不再采取其他行動。如果在押運過程中發(fā)生事故,,車輛,、人員或者財物遭受損害,應當及時報警對實施破壞的人員進行依法處理,,并通知押運公司視情況決定是否更換車輛對押運物品進行轉移,。
趙先生據(jù)此前工作經(jīng)驗介紹,在口頭警告和報警均無用時,,押運人員和財物依然受到威脅的情況下,,可以動用槍支。每輛押運車上都有一個負責人,,應當由他判斷是否可以開槍,。“一般情況下開的第一槍可能是空槍,沒有子彈,,得朝天上開,,主要是起威懾作用。”鳴槍示警依然無法阻止不法分子對押運人員和財物的威脅時,,押運車上的負責人可以指示押運人員開槍,。“一般都是打在不法分子腿上,使其喪失侵害能力就可以了,,特別緊急的情況下可以斃命,。”
趙先生稱,押運人員配備的槍一般是防暴槍,,遠距離殺傷力很小,,而近距離殺傷力則比較大,有可能導致斃命,。還有一些押運人員配備的是鋼珠槍,,殺傷力就沒有那么大,,一般不會導致死亡。“開槍前需要判斷的情況很復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