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愛情,,不少人步入了婚姻的殿堂,。兩個月前,云南人何某撇下前夫,,再嫁給了臨海漢子,,理由卻有點荒唐:她不是為了愛情,而是為了討回兩萬元錢的債務,?;楹螅F任丈夫耍賴不還債,,她一氣之下起訴至法院要求離婚,。近日,臨海市人民法院就遇上這么一樁奇葩的案子,。
何某年紀40歲出頭,,老家在云南。多年前,,她來到臨海打工,,認識了當地男子項某,兩人年紀相仿,,隨后就成了朋友,。有一天,項某急匆匆找到何某,,稱自己家中出了事急需用錢,,希望何某借錢給他救急。當日,,何某拿出了兩萬元積蓄給了他,。此后,何某多次向項某催討債務,,項某以各種理由推托,。
直到2016年10月,事情突然峰回路轉,,項某松口說愿意還錢,。“只要你跟我登記結婚,,我就把錢還你,。”面對項某的“求婚”,,何某當場就懵了,。當時,她還是一個有夫之婦,,有一段經營多年的婚姻,。
或許是兩人相識多年互有好感,再加上何某討債心切,,鬼使神差間,,何某竟然答應了下來。之后,,她火速和前夫離了婚,,又火速和項某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xù)。
兩個多月過去了,,何某成了項某的合法妻子,,在家當起了家庭主婦。親夫妻還是得明算賬,,何某心里有自己的小九九,,她依舊盼著項某早日還錢。然而,,項某遲遲沒有兌現當初的諾言,。何某醒悟過來,自己被欺騙了,,她還覺得,,項某當初的“求婚”有著欺騙和威脅成分。于是,,她起訴至法院要求與項某離婚,。
在了解案情后,,臨海市人民法院法官在雙方之間做了調解工作,該案最終以原告何某撤訴而終結,。何某稱,,她和項某已經日久生情,且項某時不時會給她零用錢,,因此,,她又不想離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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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為討債閃離婚法院判決:離婚可以債共同還
想以閃電離婚逃避債務的做法不靈了,!由于負債夫妻任何一方無證據表明債務屬其中一人,,也無證據夫妻財產另有約定。近日,,市中院就這起債務糾紛案作出終審判決:離了婚,,逃不了債。
吳軍(化名)和張麗(化名)結婚,。吳軍多次向老朋友汪玲(化名)借錢43.9萬元,,其中吳軍婚前借款26.1萬元,婚后借款17.8萬元,。吳軍向汪玲還款2.4萬元,。
汪玲的律師去吳軍家討債,不料隨后吳軍夫婦協議離婚,。汪玲將吳軍,、張麗訴至洪山區(qū)法院。
吳軍辯稱,,他沒有惡意逃債,。張麗辯稱,她沒在借條上簽字,,且借款沒用于家庭生活,,不該還錢。一審法院判決,,吳軍與汪玲的債權債務關系成立,,張麗的辯解“缺乏證據佐證,不予采信,?!眳擒姂€23.7萬元婚前債務,吳軍,、張麗共同還17.8萬元婚內債務,。
張麗不服上訴,被市中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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