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三峽大學一學生寄信環(huán)保部等部委申請公開空氣凈化花費)
新京報快訊國家部委在空氣凈化設備上花費幾何?近日,位于湖北宜昌的三峽大學大四男生劉啟爽依據(jù)《政府信息公開條例》,通過在線申請,、郵寄材料的方式,向包括環(huán)保部,、教育部,、國家能源局,、國家發(fā)改委、工信部和北京市政府在內(nèi)的六部門申請信息公開,。劉啟爽告訴新京報記者,,自己目前仍在等待相關部門回應。
劉啟爽就讀于三峽大學體育學院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專業(yè),,今年大四,。去年下半年以來,連續(xù)多日的霧霾天氣,,使得他對空氣質(zhì)量問題頗為關注,。“2012年起全國范圍內(nèi)著手治理霧霾,,這方面花費究竟多少?”
劉啟爽告訴新京報記者,,今年1月9日,自己先后登錄環(huán)保部,、教育部,、國家能源局、國家發(fā)改委官方網(wǎng)站進行在線申請信息公開,。1月10日,他又將信息公開申請材料郵寄至工業(yè)和信息化部與北京市政府,。
新京報記者了解到,,劉啟爽申請的公開信息,內(nèi)容主要有三點,,第一點是公開2012-2016年度,,相關部門的辦公場所采購的室內(nèi)空氣凈化設備的費用;第二點,,公開2012-2016年度,,相關部門采購的空氣凈化設備的清單,包括型號,、流程等信息;第三點,,公開2012-2016年度,,相關部門辦公場所收到此信息公開申請之時的“空氣指數(shù)”。其向新京報記者提供的一份申請表顯示,,信息公開申請目的為“自身生活需要”,。
國家行政學院汪玉凱教授表示,行政機關有義務公開不涉及國家機密的政府信息,。具體到此次事件中,,劉啟爽的申請能否被受理,取決于行政部門是否被允許公費采購空氣凈化設備,,要根據(jù)各自部門的情況一一對待,。
劉啟爽表示,按照政府信息公開的相關規(guī)定,上述部門應該在申請日期起15日內(nèi)回復,,如果相關部門回復不夠詳實具有說服力,,他將考慮申請行政復議。目前,,劉啟爽仍在等待結(jié)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