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蔣勁夫24歲的時候對公司起訴稱,,其經紀公司天津唐人影視公司(以下簡稱唐人影視)違反合約,,妨礙其演藝事業(yè)發(fā)展。蔣勁夫稱,,2013年,,他與唐人影視簽署合約,然而在履行合同中,,該公司違反約定,,相關演出機會不與自己進行協(xié)商,妨礙其演藝事業(yè)的發(fā)展,,故訴請法院確認解除雙方簽訂的合約,,并賠償其損失28萬元。庭上,,蔣勁夫律師又撤回賠償28萬元的請求,,要求唐人影視賠償原告相關損失及拖欠的工資204萬余元。
而后,唐人影視公司代理律師楊曙光在微博公布了唐人與蔣勁夫合同糾紛一案一審判決結果,,該案件的核心點——蔣勁夫欲與唐人解除經紀合約的訴訟請求,,未能獲得法律認可而被駁回,雙方經紀合約繼續(xù)履行,,蔣勁夫經紀約仍屬唐人,。蔣勁夫在單方公布與唐人解約后未經唐人允許在外私接演藝活動,故判決蔣勁夫賠償唐人傭金損失200萬元,,同時,,法院駁回唐人就蔣勁夫拒演《仙劍云之凡》索取賠償的訴訟請求。
據小道消息爆料:蔣勁夫在和唐人解約之后也沒有太大的發(fā)展,而后建立了自己的工作室,,開二手車,、租房度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