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長期遭受家暴、死亡威脅,一女子捅死男友,!170多鄰居同事為其請愿)
張女士長期遭受男友楊某家暴,并多次遭死亡威脅,。去年9月23日早上,因為楊某偷拿張女士的公款,兩人發(fā)生爭執(zhí),,張女士趁男友不備,,捅了他一刀,結(jié)果致楊某死亡,。而頭一天晚上,,張女士還差點被楊某勒死。案發(fā)后,,170多名鄰居、同事以及朋友為張女士請愿,,請求法院從輕處罰,。昨日上午,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此案進行了審理,。
男子偷拿女友公款引發(fā)糾紛
張女士1981年出生,,遼寧朝陽北票人。大約5年前,,張女士和男子楊某在打工時認識,,兩人很快同居在一起。之后,,兩人一起來大連打工,,租住在南關(guān)嶺西洼地區(qū)。
兩人沒領(lǐng)結(jié)婚證,,但生下了一個兒子,,今年剛滿4周歲。
2016年9月23日一早,,張女士發(fā)現(xiàn)自己包里的3300元錢不見了,。張女士在一家超市工作,有時會將單位的營業(yè)款帶回家,,第二天再拿回去,,這3300元錢就是單位的營業(yè)款。張女士當即懷疑這些錢是被楊某拿走了,,“他以前也干過這樣的事兒,,拿了錢去賭博?!?/p>
張女士向楊某討要,,但對方根本就不承認。無奈,,張女士撥打了報警電話,。民警到場后,楊某拒不承認拿了錢,現(xiàn)場也沒有找到這筆錢,。民警離開后,,楊某將一把尖刀放在桌子上,并對張女士發(fā)出死亡威脅,,“等我喝完酒就整死你,。”
這不是張女士第一次遭受死亡威脅,,就在頭天晚上,,楊某酒后對張女士進行打罵,還用尼龍繩勒住張女士的脖子,,“他(楊某)說要勒死我,,幸好兒子醒了,他這才松開繩子,?!睏钅车男袨椋沟脧埮坎弊由狭粲幸坏览蘸?。
氣憤之余一刀捅死男友
當天,,楊某背對著張女士喝酒,一邊喝酒一邊對張女士進行辱罵,??粗旁谧雷由系募獾叮胂脒@些年自己的遭遇,,張女士感覺既傷心又氣憤,,她一時沖動,拿起尖刀朝楊某背部捅了一刀,。隨后,,兩人先后跑出家門。
很快,,楊某倒在了路邊,,血流不止。張女士被嚇壞了,,她趕緊上前摁住楊某的傷口,,試圖幫助楊某止血,她還撥打了110報警電話和120急救電話,。醫(yī)務人員趕到后,,確認楊某已經(jīng)死亡。隨后,,張女士被警方控制住,。
張女士到案后向警方交代,,她長期遭受男友楊某家暴,而鄰居以及朋友也證實,,楊某確實經(jīng)常對張女士進行毆打,。
“楊某沒有正經(jīng)工作,而且有抽煙喝酒賭博等不良嗜好,,三口人就靠張女士打工掙錢養(yǎng)活,。就這樣,楊某還經(jīng)常對張女士進行毆打,,有好幾次都打出血了,,需要到醫(yī)院治療?!睆埮康囊晃慌笥颜f,。
事后,張女士的妹妹收拾家中物品時,,在電飯鍋中找到了引發(fā)這起悲劇的3300元錢。
170多人請愿求輕判
記者從張女士的朋友處了解到,,張女士在生活中,、工作中為人特別好,受到同事和鄰居的一致好評,。張女士的鄰居,、同事、朋友等170余人自發(fā)組織書寫了《請愿書》,,并提交給法院,,懇請法院綜合考慮張女士的情況,對其從輕處罰,。
“我們是張女士的鄰居,、同事及朋友。張女士與楊某在此居住多年,,夫妻關(guān)系一直不好,。楊某酗酒多年,不務正業(yè),,經(jīng)常對張女士動手打罵,,實施家暴,曾用酒瓶及剪刀打傷過張女士,,還曾揚言要弄死張女士,。因其酗酒鬧事,其父母也與其斷絕了關(guān)系,。而張女士為人和善,,辛勤工作,,為家庭日夜操勞,忙里忙外,,支撐著整個家庭,。發(fā)生此次悲劇,純粹是由于前一日生命受到威脅,,遭到楊某用繩子勒其脖子,,險些將其勒死,第二天又把刀拿出來威脅要殺了她,,再加上楊某偷了她手中的單位公款,,致使她無法向單位交差,一時憤恨,、恐懼與怨恨交織,,沒能控制住情緒,導致了悲劇的發(fā)生,。但在案件發(fā)生后,,張女士主動投案,并積極搶救,,主動要求撥打120救人,,并采取了相應的救治手段,雖無力回天,,但可見她的悔罪表現(xiàn),。
尊敬的法官,張女士年紀尚輕,,上有父母,,下有三個孩子需要撫養(yǎng),現(xiàn)在孩子的爸爸已去,,張女士又被關(guān)入了派出所,,孩子一直吃住在幼兒園,由幼兒園園長代為撫養(yǎng),。請求您根據(jù)案件實際情況,,看在張女士一貫表現(xiàn)上,及我們大家對其寄予的厚望,,對張女士給予寬大處理……”
園長帶著孩子在法庭外(佟亮拍攝)
據(jù)了解,,張女士和楊某同居前,各自都有過一段婚姻,,張女士有兩個女兒,,在老家由她父母照顧,而楊某也有一個孩子由前妻撫養(yǎng),。悲劇發(fā)生后,,張女士和楊某的兒子沒有人照看,,一直由幼兒園的園長撫養(yǎng),“我和她(張女士)妹妹每月給園長拿點錢,,孩子就吃住在園長家,。”張女士的好友李女士說,。
辯護人請求從輕處罰
法庭上,,張女士的辯護人,遼寧嶺巖律師事務所的谷月律師答辯時表示,,對起訴書中指控張女士構(gòu)成故意傷害罪,,應追究刑事責任沒有異議,但認為張女士有法定,、酌定從輕處罰的情節(jié),,首先被害人楊某對本案的發(fā)生也存在一定過錯。楊某常對張女士實施家庭暴力,,案發(fā)前一晚,,楊某與張女士再次因為家庭瑣事發(fā)生爭執(zhí),楊某用繩子勒緊張女士的脖子,,揚言要弄死她,,后主動放棄,但仍對張女士實施語言威脅,。
第二天一早,楊某又偷了張女士的公款3300元,,由于張女士報警,,楊某還拿出尖刀威脅張女士。張女士在楊某的語言刺激下,,加上長期忍受家庭暴力的恐懼,,一時沒能控制住情緒,導致悲劇的發(fā)生,。但在案件發(fā)生后,,張女士主動投案,并積極搶救,,雖無力回天,,但可見她的悔罪表現(xiàn)。
其次,,案件發(fā)生后,,張女士自愿認罪,主動撥打110報警電話120急救電話,,并采取相應的救治手段,。認罪態(tài)度較好,,主動坦白交代了所有的犯罪事實,積極配合公安機關(guān)查清案件,,可以看出其有深切的悔罪心理,,確有認罪伏法和悔改的表現(xiàn)。
還有張女士是初犯,、偶犯,,在犯罪前沒有任何不良嗜好和不良記錄,更沒有犯罪前科,,未受過刑事處罰,。張女士在生活中和工作中表現(xiàn)優(yōu)秀,張女士的鄰居,、同事自發(fā)組織書寫了《請愿書》,,對張女士做出非常高的評價。
此外,,張女士主觀惡性較輕,,社會危害較小,沒有造成嚴重的社會后果,;同時,,張女士及其家屬積極賠償楊某損失,并取得楊某家屬的諒解,。
辯護人請求法院在對張女士的行為量刑時予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此案并未當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