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妻向夫妻倆討債近70萬元
就在夫妻倆吵鬧不休時,,一件事讓阿艷徹底斷了和梁軍繼續(xù)生活的念想。原來,,就在夫妻倆鬧矛盾時,,梁軍將兩人婚后花費(fèi)23萬多元購買的轎車,,于去年5月過戶到阿娟的名下。自己是梁軍的現(xiàn)任妻子,梁軍卻沒有商量,就將汽車過戶給前妻,,阿艷認(rèn)為梁軍是在轉(zhuǎn)移財產(chǎn)。而梁軍卻解釋說,,他的公司平時都是交給阿娟打理,這車是以18萬元的價格給前妻抵債的,。
更讓阿艷生氣的是,,不久后,她收到了法院的傳票,,阿娟將她和梁軍給告了,。理由是,因為生意周轉(zhuǎn),,梁軍和阿艷婚后向她借款近70萬元未還,,這是夫妻共同債務(wù),,應(yīng)該由夫妻倆一起歸還。而阿艷認(rèn)為,,這是梁軍和阿娟搞出的虛假訴訟,。她和梁軍結(jié)婚在一起生活不到3個月時間,梁軍生意上的事她根本就不懂,。即便梁軍確實借了錢,,也未用于家庭生活,,與她無關(guān)。一審法院最終認(rèn)可了阿艷的說法,,認(rèn)定該筆債務(wù)是梁軍的個人債務(wù),。
隨后,阿艷一紙訴狀將梁軍告上江南區(qū)法院,。阿艷認(rèn)為,,兩人感情已破裂,梁軍對她有家暴行為,,應(yīng)該賠償她10萬元精神損失費(fèi),。同時分割夫妻共同財產(chǎn),也就是婚后買給阿娟的那輛車,。
自己花了30多萬元的彩禮,,眼看就要人財兩空,梁軍也不甘示弱,。梁軍同意離婚,,但他表示,他們夫妻倆沒有共同財產(chǎn),,只有近70萬元的債務(wù),。同時,他要求阿艷返還他支付的30多萬元彩禮,,以及他購買的金銀首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