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刑法修正案(九)》,石某,、張某兩人均觸犯了代替考試罪被依法處以刑事拘留,,但公安機關念及張某是被親情沖昏了頭腦,并非以牟利為目的而代考,,且正值大四即將踏入社會的關鍵時刻,,在校也多次獲得獎學金,民警對張某進行了批評教育后,,采取了取保候審措施,。據悉,這是自《刑法修正案(九)》頒布以來,,佛山出現(xiàn)的第一起因代替考試被刑拘的案件,。
警方提醒:努力提升自己,,獲得更高學歷文憑是求上進的表現(xiàn),,但如果為了取得高學歷,、好文憑而走歪路,觸犯法律,,那是得不償失的,。
記者 謝意通訊員 陳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