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想到郭德綱把攝影師和司機給狠狠地削了一頓,而且還是18個人打兩個人,,特別是其中一個人被郭德綱的弟子揪住頭發(fā),,另一個腿被打斷了。后來,,雙方鬧上了法院,。
結(jié)果法院判決郭德綱的三個弟子賠償他們拍攝器材和醫(yī)療費9400元,,從這個事情,,我們就不難看出來,卓偉其實也算得上是一個挺倒霉的一個人了呢,!
那么,有人好奇問了,,卓偉這樣是不是侵犯了公眾人物的隱私和肖像權(quán)呢,?對此,,卓偉也認為道:侵犯肖像權(quán)是指未經(jīng)他人許可,,拿去做商業(yè)用途,,而我拍的照片是拿去做新聞報道,賺取的是稿費,。從這一點,,我們可以看出卓偉除了偷拍外的精明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