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報記者阮占江
□法制日報通訊員譚衛(wèi)豐王志強
4月21日,,湖南省婁底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一起銷售假藥案:被告人劉煥新非法經營藥品數(shù)額650余萬元,且銷售部分假藥,,社會危害性大,判處有期徒刑8年,,并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至此,這個涉及全國20多個省市區(qū),,涉案金額達1.2億余元的非法經營藥品和銷售假藥品犯罪團伙全部被繩之以法,。
近日,記者專訪了婁底市公安局治安支隊食品藥品犯罪偵查大隊辦案民警,,詳細了解了婁底搗毀這一特大“地下藥品黑市”的來龍去脈,。
舉報:有人在婁底非法售藥
2015年,有市民向婁底市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舉報,,自己服用了在某藥店購買的“泰嘉”沒有療效,,而且藥品上沒有防偽logo,懷疑買的是假藥。經調查得知,,這些“泰嘉”均來自一個名叫劉煥新的新邵人之手,。
2015年1月12日,婁底市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向婁底市公安機關移交案件,,稱發(fā)現(xiàn)一名叫劉煥新的人在婁底市范圍內向各大藥店非法銷售藥品,,數(shù)額巨大,,嚴重擾亂藥品市場秩序并危害百姓生命安全。
受理該案后,,婁底市公安局治安支隊食品藥品犯罪偵查大隊迅速初查,,并于2015年1月14日對該案立案偵查。通過蹲點布控,,1月22日,,警方將在婁底某大藥房結算貨款的犯罪嫌疑人劉煥新和洪某春緝拿歸案。
初查:涉案金額650余萬元
經偵查發(fā)現(xiàn),,犯罪嫌疑人劉煥新自2014年以來,,在未取得藥品經營資質的情況下,通過醫(yī)藥網,、QQ等途徑向北京,、天津等地的10余名藥販子購買藥品,然后將低價收購的藥品再通過送貨上門和發(fā)物流的方式銷往全省各地謀取利益,,涉及婁底,、邵陽、懷化,、長沙等11個地州市,,非法銷售藥品價值達650余萬元。
民警在偵查時還發(fā)現(xiàn),,這些藥販子不僅銷售藥品給劉煥新,,還涉嫌將藥品非法銷往全國各地,涉案金額巨大,。為了逃避法律責任,,這些藥販子均使用虛假身份在物流公司發(fā)貨結賬,并經常更換手機號碼,,不與下線見面,,反偵查意識強。
此案背后,,一定還隱藏著更大的“地下藥品黑市”,。
深挖:地下藥品黑市浮出水面
由于犯罪嫌疑人使用的是虛假身份,并且資金流,、物流和信息流三者各自獨立,,給偵破工作帶來重重障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