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朱某第三次住院診斷證明書。朱某供圖對于時隔五個多月后,,選擇將自己和田某的事情公之于眾,,朱某稱自己純粹是因為委屈,同時認為自己受傷后,,警察和醫(yī)生也有失職行為,。田某母親周女士告訴記者,田某于2011年離婚,,有一快上初中的女兒,。關(guān)于田某和朱某的事,周女士稱“朱某是想和我兒子好,在我家吃住半年,,后來我兒子覺得還是不合適就想分手,,而女方不同意,就說分手也行,,但是同居半年就按50次算(發(fā)生性關(guān)系次數(shù)),,每次400元,給她2萬塊錢就走”,。田某母親說朱某父母從小離異,,由她爺爺奶奶撫養(yǎng)長大,平時什么家務都不會干,,教她還不學,。對于朱某的傷,田某母親說是由于他們讓朱某走而她不走,,朱某就混著酒吃安眠藥,,上廁所出來就自己撞到鞋柜磕了一下,然后就不依不饒的要賠償,。而對于田某被警察刑拘一事,其母親只是回應道,,警察說這些事情他們見過了,,就當吵架一類的事情處理了。而現(xiàn)在朱某將此事發(fā)布在微博上是因為其沒要到2萬塊錢,,當時住到醫(yī)院里面是把醫(yī)院當成旅館住,,田某還為其支付了一萬多元賬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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