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生完孩子,,各種推銷嬰幼兒用品的電話就打進來了,。許多媽媽苦思,,到底是誰泄露了自己的信息,。最高檢5月16日發(fā)布了包括韓某等8人買賣新生嬰兒信息在內的6起典型案例,。
據(jù)介紹,,這6起典型案例從不同角度,,反映了檢察機關依法履行審查批捕,、審查起訴,、立案監(jiān)督等檢察職能,,為各地檢察機關辦理相關案件提供指引、參考,,同時警醒社會公眾遵紀守法,、提高司法保護意識。
買賣數(shù)十萬新生兒信息獲刑
2014年初至2016年7月期間,,上海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工作人員韓某利用其工作便利,,進入他人賬戶竊取上海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每月更新的全市新生嬰兒信息(每月約1萬余條),并出售給黃浦區(qū)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工作人員張某某,,再由張某某轉賣給被告人范某某,。直至案發(fā),,韓某、張某某,、范某某非法獲取新生嬰兒信息共計30萬余條,。
2015年初至2016年7月期間,范某某通過李某向王某某,、黃某出售上海新生嬰兒信息共計25萬余條,。2015年6月、7月,,吳某某從王某某經營管理的大犀鳥公司秘密竊取7萬余條上海新生嬰兒信息,。2015年5月至2016年7月期間,龔某某通過微信,、QQ等聯(lián)系方式,,向吳某某出售新生嬰兒信息8000余條,另分別向孫某某,、夏某某二人出售新生兒信息共計7000余條,。
2017年2月8日,上海市浦東新區(qū)法院以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分別判處韓某等8人有期徒刑七個月至兩年三個月不等,。
“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出售,構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的,,應當從重處罰,。”對于該案的典型意義,,最高檢介紹,,本案涉及國家工作人員與銷售商勾結,買賣嬰兒信息數(shù)量達幾十萬條,,給家庭生活造成困擾,,案件引發(fā)社會關注。檢察機關認真辦理該案,,取得了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圖片來自網絡
買學生信息后撥打詐騙電話
2016年3月至4月間,被告人章某某先后雇用被告人汪某某等三人在該租房內,,通過撥打章某某事先從網上購買的學生個人信息上的家長聯(lián)系電話,,冒充“學校教務處”“教育局”工作人員,以獲取國家教育補貼款為由,,誘騙學生家長持銀行卡到ATM機上轉賬至章某某掌控的銀行賬戶,,從中獲取錢財。至被查獲時,,共撥打詐騙電話4392人次,,騙取116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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