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40公斤冰毒流向社會
從2015年12月開始,,作為本案關鍵人物的楊飛銘,、劉博,,為賺取非法利潤,,共同商議后決定販賣冰毒,。楊飛銘負責從上家購買冰毒并在網(wǎng)絡上進行銷售,,劉博明知楊飛銘販賣冰毒而幫助其到上家取貨,、分包,,然后向購買者郵遞。兩人共同構成販賣毒品罪,,其共同販賣的毒品數(shù)量多達39.62公斤,。
楊小偉從楊飛銘處購買冰毒予以販賣,是一系列毒品犯罪的組織者和提議者,,且居間販賣冰毒牟利,,在整體犯罪中起到了承上啟下、擴展銷售渠道的重要作用,,其販賣冰毒數(shù)量接近34公斤,,屬犯罪數(shù)額特別巨大。據(jù)公訴人介紹,,楊小偉到案后如實供述了全部犯罪事實,,包括自己所知道的上線及下線的情況,認罪悔罪態(tài)度較好,,還檢舉揭發(fā)了陳超,、陳浩洋等人的犯罪事實,具有重大立功表現(xiàn),。
趙新朋是楊飛銘,、劉博、楊小偉最大的“客戶”,,大多數(shù)毒品經(jīng)他流向全國各地,。他從楊小偉及其他人處購買冰毒予以販賣,總計超過32公斤,。而且,,趙新朋系具有吸毒情節(jié)的販毒人員,常年從事販毒,、賭博,、放高利貸等違法犯罪活動。本案中,,趙新朋從楊小偉處購買的冰毒,,除少量用于自己吸食外,,絕大多數(shù)被其販賣牟利,。
陳超、陳浩洋是楊飛銘與劉博的第二大“客戶”,,他們從楊飛銘處購買冰毒販賣,。其中陳超販賣冰毒3公斤左右,麻古4粒,;陳浩洋販賣冰毒2公斤,。另外,被告人唐正杰伙同張寶林從趙新朋處購買冰毒販賣,共計290克,。杜娜又從唐正杰,、張寶林處購買冰毒販賣,共計11克,。
上述9人販賣毒品數(shù)量之大,、頻率之高令人震驚。他們還具有一定的反偵查意識,,其走貨途徑基本都是通過快遞,,有較強的隱蔽性。平時為掩蓋販毒行為,,他們也算機關算盡:楊飛銘,、劉博購買冰毒時,由楊飛銘與上家單線聯(lián)系,,采用現(xiàn)金交易且不斷變換交易地點,;冰毒經(jīng)嚴密、特殊包裝,,可以成功逃過快遞公司的安全檢查,;大量冰毒運輸時隱藏于小型家用電器發(fā)熱盤與外殼之間,即使開箱檢驗也難以發(fā)現(xiàn),;少量冰毒裝入小袋偽裝成干燥劑,,放在兒童玩具盒里;收件人均用假名字,,并經(jīng)常改變收件人姓名,、地址、手機號碼以逃避追查,。
短短幾個月內(nèi),,9人多次通過手機、網(wǎng)絡販賣毒品,,具體犯罪事實多達35條,,于2016年2月至4月陸續(xù)被公安機關抓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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