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某利用其前女友的照片制作頭像,并虛構名字,,通過微信“附近的人”功能添加被害人薛某某,,在取得被害人信任并確立男女朋友關系后,,以購物,、去天津游玩被壞人控制需要生活費和贖身費等理由,,先后騙取被害人薛某某21.6萬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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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幫忙就業(yè),、代辦手續(xù)、代買珍品為名進行詐騙
由于微信群,、朋友圈帶有一定的私密性和親密性,,容易讓人放松警惕,一些不法分子借此投被害人所好實施詐騙,。
案件回放
林某在一個微信群里展示多種、多張活體蜥蜴照片,,被害人石某出于共同愛好添加了林某,。后林某假意幫石某購買“瘤尾守宮”(一種十分珍貴的蜥蜴品種),騙取對方41500元預付款后將其拉黑,。
目前,許多微信用戶常常在不明就里,、不加核實的情況下轉發(fā)虛假圖文,,為不實信息的擴散客觀上提供了幫助。此外,,微信在注冊,、修改及完善個人信息環(huán)節(jié)缺乏相關強制性要求,一些不法分子通過設假頭像,、發(fā)虛假語音等方式,,虛構性別、職業(yè),、身份等信息,,巧妙包裝自己后實施詐騙,為司法機關后期追查增加了難度,。
小編提醒
在享受微信給我們帶來的美好和便捷的同時,,一定要加強安全防范意識,保護好自身的人身和財產安全。以上幾種典型的微信騙局,,一定要牢牢記住,,對它堅決說不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