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名改姓,,偽造身份減輕處罰
犯案的明明是年滿19歲的龍玖林,,入獄的為何是未成年的“蔣曉波”?直到2015年四川省涼山彝族自治州人民檢察院提起抗訴,,真相才被揭露出來,。
原來,2010年3月21日,,知道孟華軍死亡的消息后,,唐某給了龍玖林1萬元,還找人給龍玖林偽造了未成年人的身份,,讓龍玖林獲得從輕處罰,。這個“新身份”就是“蔣曉波”。
判決書顯示,,龍玖林在供述中稱,,唐某告訴他,辦一個未成年的假身份去投案自首,,就會判得輕些,,“到時候坐幾年牢就出來了”。
于是,,在唐某和唐強等人的安排下,,年僅15歲的“蔣曉波”投案自首,。投案后,龍玖林均以“蔣曉波”的身份接受審判,。
東安縣檢察院在起訴書中認為,唐某在孟華軍被害一案中,,幫助涉案人員龍玖林逃匿,,為其提供人民幣1萬元,,并為使龍玖林得到從輕處罰,,伙同他人為龍某某辦理虛假未成年戶口,應當以窩藏,、包庇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本案系共同犯罪,唐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了主要作用,,系主犯,。
焦點一假身份怎么來的
找人幫忙違規(guī)補錄虛假戶口
在給龍玖林制造假身份之前,唐某與堂弟唐強協(xié)商決定,,由唐強出面找人協(xié)調關系,唐某承擔相關費用,。判決書顯示,,唐強與呂福星、唐建平,、羅宇平等人聯(lián)系,,以違規(guī)補錄虛假身份信息的手段,于2010年9月1日取得姓名為“蔣曉波”的戶口簿,。2010年9月13日,,龍玖林用“蔣曉波”的戶口簿,辦了名為“蔣曉波”的身份證,。
呂福星作證時稱,,他于2010年5、6月正式認識唐強,。一段時間后,,唐強請他幫忙辦兩個身份證,其中一個就是“蔣曉波”,,且附上了“蔣曉波”的照片和出生年月,。唐強說,“辦祁陽縣的可以,,只要不是東安縣的就可以了”,。隨后,呂福星找到了時任祁陽縣公安局政委的唐建平幫忙,。
唐建平作證時稱,,當時呂福星說“蔣曉波”是他的親外甥,從小父母雙亡,,至今沒有戶口,,在外非常不方便,是靠近冷水灘區(qū)的祁陽境內的人,。唐建平認為“蔣曉波”可能是茅竹鎮(zhèn)人,,便找到當時的茅竹鎮(zhèn)派出所所長羅宇平及戶政員文元萍,要他們把這戶口辦好,。
唐建平稱,,因為沒有提供蔣曉波需要落戶的具體村組信息,后面的相關信息明顯不符合程序要求,。2012年9月19日,,蔣曉波的假戶口被注銷。記者周凌如實習生劉鴻偉
焦點二被害人家屬為何不追究
43萬元買通被害人家屬
四川省金陽縣法院一審認定的證據(jù)中,,“蔣曉波”的戶籍信息顯示,,他是湖南省祁陽縣人,戶口所在地址為湖南祁陽縣茅竹鎮(zhèn)三房村6組,。四川省涼山彝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查明,,孟華軍家屬聘請的律師于2011年6月9日證實,茅竹鎮(zhèn)三房村沒有“蔣曉波”這個人,。2011年7月5日,,孟華軍的親屬孟華國與代表龍玖林親屬的呂福星簽訂了刑事附帶民事調解書。雙方約定由“蔣曉波”的親屬呂福星一次性賠償43萬元,。當日,,孟華國向呂福星出具金額為43萬元的收條,其聘請的律師撤回了核查“蔣曉波”真實身份的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