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歲那年,林某結(jié)交了第一位男友宋某,,宋某雖然整天無所事事,,但并沒有盜竊等不良行為。在二人交往過程中,,林某經(jīng)常將盜竊回來的財物與宋某分享,,漸漸地宋某也有了參與盜竊的想法。從那以后,,二人經(jīng)常在夜間借朋友的車一起外出盜竊,。
交往一段時間后,林某和宋某分手,。林某又結(jié)交了第二位男友李某,,李某也是嬌生慣養(yǎng)沒有工作,天天在家玩游戲,。沒有收入的林某就單獨外出盜竊,,盜竊的財物用于與李某的日常生活開銷。一次林某將盜竊回來的三千元錢給了李某,,李某就問哪來的這么多錢,,林某支支吾吾說是偷來的,后來李某就主動提出要和林某一塊外出盜竊,,就這樣她又把李某帶上了“道”,,不久因矛盾二人分手。
2016年初,,林某結(jié)交了第三位男友陳某,。在林某的“教育”下,陳某也有了參與偷盜的想法,,兩人一發(fā)不可收拾,,先后入室18次,涉案價值約2萬元,。
記者獲悉,,目前嫌疑人均已落網(wǎng),等待他們的將是法律的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