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阿姨今年68歲,,女兒今年39歲。2004年,,她家的房子拆遷,,2005年5月12日,她簽署了拆遷協(xié)議,。丈夫早就出走,,女兒患有憂郁癥,張阿姨以母女的名義向政府申購了一套經(jīng)濟適用房,。因為周圍鄰居總是對生病的女兒指指點點,,張阿姨決定給女兒換一個居住環(huán)境,,所以想換購一套房產(chǎn)。
然而,,當張阿姨去房改部門咨詢時,,工作人員告訴她,她女兒已經(jīng)享受過兩次保障房,,再換房就違背政策,,不允許其出售住房。根據(jù)房改部門出具的材料,,張阿姨女兒和一個叫周勇的男子一起申購了一套中低價商品房,,而且申購表上顯示,兩人是夫妻關(guān)系,。
“我女兒從來沒結(jié)過婚,。”張阿姨震驚之下進一步追問,,得知周勇的住房已經(jīng)于2009年賣掉,,而且周勇本人也于2010年因病去世。2016年,,張阿姨將房屋征收管理辦公室告上法院,,請法院判令周勇和女兒所買房子的行政行為違法,因證據(jù)不足法院駁回張阿姨的起訴,。
江蘇荊瀾德律師事務所仇珊珊律師表示,,張阿姨的案子目前仍在上訴階段,她所告的主體不正確,,維持原判的可能性較大,。律師建議張阿姨找到正確的主體重新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