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打牌輸錢,,合謀搶劫,,見店主反抗竟然殺人,。日前,經(jīng)福建省三明市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依法以搶劫罪分別判處被告人郭先義、郭先錦無期徒刑和有期徒刑十年,。
1994年2月9日凌晨,,郭先義、郭先錦在同村村民家中打牌輸了錢,,在回家路上,,兩人商量到被害人開的食雜店實施搶劫。郭先義,、郭先錦以買煙為由叫被害人開門,,進入食雜店后,趁被害人不備將其控制住,,叫其把錢拿出來,,因被害人反抗,兩人就將被害人殺死,。擔心被害人的眼睛會留下死前影像,,他們還用匕首將被害人的眼睛捅壞。郭先義,、郭先錦在食雜店里搶得480元,,均分后,長期潛逃,。2016年2月,,郭先錦主動到公安機關(guān)投案自首。同年3月,,郭先義被公安機關(guān)抓獲,。
檢察機關(guān)審查后認為,郭先義,、郭先錦案發(fā)后逃跑至歸案已22年,,已超追訴時效,但該案性質(zhì)惡劣,,后果嚴重,,依法應(yīng)追訴,經(jīng)層報最高檢核準,,成功得到追訴,。
(鄭世賢洪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