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義網莆田7月12日電(通訊員鄭昇瑩鄭志斌)八旬老漢因一時貪念,盜竊財物轉賣僅得45元,殊不知,就因這45元,卻將自己賣入了“牢籠”,。近日,林某因涉嫌盜竊罪被福建省仙游縣人民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
2016年11月30日凌晨,八十多歲的林某像往常一樣騎著三輪自行車到仙游縣鯉南鎮(zhèn)海庭佳苑去賣菜,將菜賣完后,林某騎著三輪自行車來到龍翔新城北門附近的幾家飯店撿酒瓶以補貼家用,。在行經龍翔新城北門的時候,發(fā)現北門旁邊的一家店門口立著幾扇玻璃門,。林某環(huán)顧四周發(fā)現周邊沒人,就起了貪念。于是,趁著四周沒人,林某就下車將幾扇玻璃門全部搬到三輪自行車上,帶回自己的住處打算擇日將其賣掉,。在接下來的幾天,林某先是將其中兩扇以每扇10元的價格賣給一個老婦,隨后把剩下的玻璃門拿到舊貨市場去賣,但是無人問津。于是,剩下的幾扇門就被林某敲掉,將玻璃渣和門框分別賣了廢品,總共六扇玻璃門只賣了45元,。第二天早上,被害人黃某發(fā)現家門口的玻璃門竟不翼而飛,于是報案,。經仙游縣價格認證中心的認定:六扇玻璃門共價值為人民幣5700元。
犯罪嫌疑人林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盜竊他人財物,價值人民幣5700元,應當以盜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近日,福建省仙游縣人民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