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王某描述,放在電動車后座的刀子是自己帶著用來防身的,,此前自己跟小張吵架時,,小張曾揚言要找人打他,于是他就隨身帶了一把刀防身,,沒想到自己在憤怒之中觸犯了法律,,王某對自己的沖動行為十分后悔,。
目前,,王某因持械威脅他人人身安全及故意損毀公私財物,被處以行政拘留5天的處罰,。
雨花臺警方表示,,破壞共享單車是違法行為,。惡意破壞共享單車,將涉嫌毀壞公私財物罪,,如造成公私財物損失五千元以上,、毀壞公私財物三次以上的、及三人以上公然毀壞公私財物的任何一個情形的,,都將被刑事拘留,,面臨法院判刑,。即使達(dá)不到以上要求,也涉嫌觸犯《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六條和第四十九條,,面臨行政拘留和罰款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