偽造國家機關證件罪:
我國《刑法》第280條第1款規(guī)定:“偽造,、變造,、買賣或者盜竊,、搶奪,、毀滅國家機關的公文,、證件,、印章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jié)嚴重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彼^情節(jié)嚴重,是指妨礙國家重要機關如領導機關,、軍警機關,、司法機關的公文、證件,、印章的,,多次或大量偽造,、變造、買賣,、盜竊,、搶奪、毀滅公文,、證件,、印章的,因妨礙公文,、證件,、印章的犯罪行為而嚴重損害國家機關、單位,、團體的名譽或者給其造成重大損失等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