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學習這些制度前,,他們先讓我交錢入伙,。”小偉說,到滄州前,,他的爸爸曾給了他5000元,,后來“公司”收走了其中的4300元,,用來購買他們的產(chǎn)品,,交了這筆錢也就相當于入了伙。雖說交了入伙費,、買了產(chǎn)品,,但公司卻并不告知張小偉究竟什么是產(chǎn)品,而是稱‘需要慢慢熟悉’,。
傳銷人員被迫送他上火車回家
手機上交后,,張小偉與外界切斷了聯(lián)系,,這樣異常的情況,很快引起了小偉父母的警覺,。在記者的建議下,,小偉的父母發(fā)動多方力量,每天不間斷地給小偉撥打電話,。連日來,,數(shù)百個未接來電,讓“公司”的人覺得坐立難安,,為此他們主動找到小偉,,要求他給父母打電話“報平安”。
拿到電話后,,張小偉卻沒按“公司”的意思,,謊報平安。而是稱‘自己身在河北滄州,,但并不清楚具體在何地’,、‘我看到電話才能接’,見張小偉不按他們的意思出牌,,對方搶過其手機,并按下靜音鍵,,隨后要小偉告知其父母‘過兩天我就回來了’,,便掛斷了電話。
也許是迫于外界壓力,,“公司”決定在8月7日晚上,,將張小偉送走。小偉回憶道,,當晚10點左右,,“公司”的3名男生帶著他去了火車站,一路上無論是乘的士,,還是走路時,,對方都不許他四處觀望,而是必須低著頭行走,。
今日下午3時許,,小偉回到武漢后,與父母相擁而泣,,表示以后一定會吸取教訓,,不讓父母擔心。